只有家庭關係親密、有知己朋友,並且能夠伸出手去幫助別人才會感到幸福。
他把追求生命的意義比喻成登第二座山,並把這個覺悟寫出來,希望對別人有所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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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陶宗義曾說「不敢妄為些小事,只因曾讀數行書」,讀書使我們明理能辨是非,但是人生不只是做個奉公守法的好人,平順的過一生而已,人還得有抱負,創造自己存在的價值。
聖嚴法師說「生命的意義在服務,生活的價值在奉獻」,這就是這本書的宗旨:服務他人、貢獻社會。
我們小時候聽大人說「施比受有福」時,都很不解,錢留在自己口袋裡,要吃什麼就吃什麼,要買什麼就買什麼,不是比向別人伸手討更好嗎?
而且接受別人的贈予當然比送出去給人家快樂,不是嗎?
長大後才知道,給的人才是真正快樂的人,幫助別人使快樂維持的更久。
有一個研究發現錢花在別人身上的快樂感高於花在自己身上,給快餓死的人一碗白粥,它所帶來的快樂感遠勝過自己的瓊漿玉露,因為這是錢真正的意義。
人的物質慾望會飽和,去年一塊錢帶給你的快樂,今年要一塊四毛才能達到同等的快樂。
大腦科學的研究發現被人尊敬、受人景仰所得到的快樂與得到金錢報酬在大腦中活化同樣的區塊,甚至是同樣的強度。
物質上的享受是穿腸過,而精神上的愉快是歷久彌新。
作者在書中舉了很多例子來說明做善事幫助別人,受益最多的是自己,做好事使人心情愉快、遠離病痛。
書中談到豐富自己內心世界的重要性。
多年前,嚴長壽先生去德國旅行時,搭計程車,發現司機在聽古典音樂。
他很好奇的問了一下,才知這位司機曾是大學教授。
嚴先生說,開車只是個謀生用的職業,這位司機並不需要職位來肯定自己是誰,所以不管開不開計程車,他都是同一個人,他的氣質與涵養不因他的職業而消失。
這就難怪越有內涵的人越謙虛,越不注重外表的裝飾,因為他們知道自己是誰。
反而是除了名利,生命一片空白的人不知道自己是誰。
他們在事業有成,爬上山頭後,才發現高處不勝寒,這些虛名在夜闌人靜時,無法帶給他任何的溫暖。人需要別人的關懷與尊敬。
我第一次聽到南非祖魯人見面打招呼的話是「我看見你了」,對方的回答是「我在這裡」時,非常感動,我們要的不就是那句「我在這裡」嗎?
生命是個老師,但是他教我們的東西常常是透過經驗才得的到,只是人生命有限,無法去經驗所有的事情,補救的方式便是閱讀,把別人的經驗內化成自己的,以有限的生命去成就人生最大的意義。
這本書對已經爬上第一座山的人來說,是暮鼓晨鐘,對正在爬第二座山的人來說是人生指引。
佛家說人身難得,既然已經得到人身了,就要好好去利用它,做出一番事業來,以不負此生。
生命的目的在我們怎麼主動去扮演角色而不是被動等著命運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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