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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4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處99年度施政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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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發展處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處99年度施政計畫

經濟活動與產業發展為都市生存的命脈,也是都市最基礎的元素,不僅影響都市成長的規模,更引導整個都市發展的內涵。又因整體結構發展趨勢及全球化的影響,產業正面臨結構性的轉變與挑戰。面對國內外經濟情勢的轉變,本市的經濟發展受「自由化、國際化、知識化」等因素之影響,如何引導本市各級產業因應,將是經濟發展處99年度施政的重要課題。
首先在一級產業(農業)方面,因受到國際化、自由化的影響,農業更形沒落,為提昇競爭力,農業型態應朝向精緻化與休閒化發展。
二級產業(工業)方面,為因應技術提昇需求,並配合國家重大政策推動,除建構大肚山科技走廊,進行中部科學園區台中基地、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一期、二期及民間公司推動之台中經貿科技工業園區等重大建設開發外,更應妥善規劃其產業發展環境,提供利基,促使產業人才與資金流入進駐,以提昇台中市工業發展潛力,增加產品國際競爭力;對於大肚山科技走廊的開發,將配合中部產業之聚集及創新
、輔導傳統產業升級及改善產業經營環境,以建立未來發展科技產業的優勢。
三級產業(商業及服務業)方面,產業人口佔全市產業人口70%服務範圍廣達中部區域的其他縣市。為因應經濟產業全球化趨勢與台灣將成為亞太運籌中心,將應利用本身產業的優勢,加速發展國際化、多樣化及自由化之商業及服務業,以提昇產業之結構與水準。

綜合上述分析,在經濟、文化、國際城的城市願景引導下,經濟發展處以「發展台中市成為最具競爭力的國際工商新都」為施政願景,為落實上述願景,訂定績效目標如下:

二、輔導服務業發展,打造觀光、休閒、娛樂、文化城。
三、建立中部核心科技園區,輔導傳統產業轉型。
四、營造發展利基,建立現代化與電子化的營運中心。
五、建立效能政府,強化交流機制。
六、活力經濟,消費天堂。

一、發展綠色永續農業,建立精緻化、科技化及休閒化農業基地。(策略績效目標1)
(一)精緻農業之推展:輔導本市農業依據比較利益原則,選擇市場潛力大、附加價值高、具有競爭力的重點產業及具地區特性的農特產品,建立市場導向的生產觀念,落實適地、適作、適量,推動產銷作業合理化、自動化,降低產銷成本,並跳脫出只追求生產量增加的「數量經濟」格局,將農業推進到發展「知識經濟」的階段,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提昇產業競爭力。
(二)生產安全、高品質的農產品:輔導本市現有蔬菜、竹筍、水果、花卉、甘藷、稻米產銷班之正常運作,生產多樣化、精緻化之農產品,輔導本市農產品,以生產高品質及安全無農藥殘毒之蔬果,(CAS吉園圃標章)以維護消費者之健康;並輔導本市農民實施農產品產銷履歷記錄制度,建構一套農產品自田間生產至消費者之間所有流程之記錄,提供逆向追蹤系統,以維護消費者安全。
(三)開拓農產品多元行銷模式,提高農民收益:為因應「e」世紀來臨,運用電視、廣播、網際網路等媒體,強化農業行銷。建立本市農產品自有品牌—「大墩園」以利行銷,並辦理—「大墩園金選桔」「大墩園黃金玉冷筍」之品牌行銷,逐步建立本市農產品自有品牌,並強力促銷,活絡本市農業產業。
(四)三生一體休閒農業方案:辦理兼具農業生產、農村生活與文化、生態保育等三生一體之休閒農業體驗活動,將農產品與農村文化結合,發展農特產品加工技術,將本市農業由一級產業提升至三級產業,繁榮農村經濟,增加本市休閒農業資源。
(五)農業產業文化之推廣:加強家政班功能走入社區學校教導學生、家長,教授農產品加工技術,編織、壓花、花卉日用品、竹編、竹雕刻、竹傢俱裝潢、組合盆栽等,一方面增加班員收入及增進社會人士學習第二專長,增加就業機會,並加強四建會功能,接受市區青少年接觸農業生產生活環境,當可改善氣質,提升社會善良風氣。

二、輔導服務業發展,打造觀光、休閒、娛樂、文化城。(策略績效目標2
(一)配合火車站特定區之都市更新發展,審慎通盤檢討建國市場遷建可行方案,以都計檢討方式政策初步決定遷往「台糖台中舊廠」原址規劃之市場用地,俟取得用地後辦理開發與遷場,以解決該地長久之環境、交通與攤販問題。
(二)持續辦理公有傳統市場轉型委外經營或移作公共使用:
東峰市場一樓攤位區、大進與第一市場二樓等3處市場,擬整併攤位辦理現況標租委外經營;另后庄市場三、四樓店舖研議部份收回後改變用途為社區活動中心。
(三)本市名產名攤推廣行銷活動:
推廣本市傳統美食名攤與地方特色名產,99年度繼續編列經費100萬元,委託規劃公司辦理名攤名產推廣行銷活動,促進傳統市場商機。
(四)公有市場用地BOT開發案:
1、「市81」市場用地開發,座落本市南屯區惠義段150地號,基地面積約20,000平方公尺,評估研議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 BOT方式設定地上權獎勵民間投資開發,辦理招商。
2、「市43」用地租約將於995月到期後將續辦標租,租期擬續訂為9年。
(五)因應台中縣市合併升格後之市場管理,99年度編列經費100萬元,擬委託專業公司辦理「大台中市場基礎資料調查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專案管理計畫」,規劃市場基礎資料建立、擬訂專案管理與發展方案,以利業務推動。
(六)持續辦理公民有傳統市場競爭型改善評比計畫:
面臨現代量販店及超級市場之競爭,零售業之市場整體經營環境巨變,在商業經濟大環境改變下,公民有市場多已老舊,且屬經濟弱勢者,更遭遇重大競爭威脅,生意日漸衰微,冀望政府關注、挹注資源給予適當之補助進行軟硬體改善,茲為積極輔導建立市場自治機制與形象提升,編列經費200萬元透過評比方式,擇優給與適度補助辦理行銷活動,鼓勵各市場激發經營效能,改善經營環境,強化市場整體競爭力,提昇市民消費品質。

三、建立中部核心科技園區,輔導傳統產業轉型。(策略績效目標3
 ()推動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方案:精密機械園區已進入實質建設階段,全區道路管線工程已完成,其他相關公共設施已陸續規劃建置中,期能同步配合進駐廠商建廠及營運需要,完成園區營運管理等作業,作為中部科學園區之支援園區。
()持續推動機械園區二期開發計畫,提供設廠用地,並進一步結合一期計畫、民間規劃推動之台中經貿科技工業園區及遠東工商綜合區等推動方案,全力促成既有台中工業區產業轉型升級,建立產業核心科技園區之共生共榮。

四、營造發展利基,建立現代化與電子化的營運中心。(策略績效目標4
()台中國際會展中心BOT案本府係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因投資廠商鄉林公司遲遲無法依契約規定期程完成興建營運,本府已於97717與鄉林公司終止契約,並依相關司法訴訟程序進行追償;目前已重新檢討修正為『台中市大都會地標廣場』促進民間投資開發與經營公告招商,並定位為國際多功能會議中心之重大商業設施,以期發揮本案基地最大使用效益。本府現階段長期經貿展演用地仍以水湳機場規劃經貿園區為主,設置5,000個攤位數之會展中心,將分三期開闢各1,5001,5002,000個攤位,在水湳經貿園區完成區段徵收及實質開發完成前,已籌設於本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約2公頃用地,作為短期臨時展覽場使用,預估99年底完成興建並以1,000個標準攤位,以不影響本市展覽場地之提供。
()充實公用設備、提昇民生用水品質方案:為提昇飲用水品質,提高自來水普及率,自來水普及率於98年已達到99.24%99年度預計達99.25%。
()未登記工廠輔導及矯正方案:99年辦理未登記輔導遷廠及矯正家數,預計完成目標值6家。

五、建立效能政府,強化交流機制。(策略績效目標5
()為因應商業登記法修正,有關「行政管理」與「商業登記」分離原則及「廢除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政策已確立,行政院業已核定98413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本府除配合實施商業登記新制作業,更新「全國商業登記資訊系統」外,另簡化商業登記申辦流程,期使業務推動更具效率,增進服務品質。
()交流機制及工業區座談會:自911月起由市長召開工業區座談會,目前計已召開21次座談會,將賡續訂期照會議建立溝通橋樑。
()工作簡化及便民措施:全面檢討作業簡化流程、編製便民服務手冊,並定期檢討修正。

六、活力經濟,消費天堂(策略績效目標6
()商店街輔導機制化:商店街發展至少每年以增加一處商圈為目標,截至目前已輔導11處商圈,計有:精明一街、大隆路商店街、電子街、繼光商店街、美術園道、天津路服飾,大坑商圈、一中街、逢甲商店街、自由路商圈及昌平皮鞋街等,並為因應時代潮流,隨時調整各項輔導法令以確保商圈之正面發展。
 ()輔導台中市商圈聯誼會:促進商圈間觀摩學習,增進其策略聯盟,並增加與市府溝通意見管道。
()台中市商圈特色行銷:為促進行銷商圈特色,提昇商圈活力,每年常態性編列預算辦理「台中市商圈特色行銷活動」,以行銷台中市商圈特色為企劃主題,針對各商圈鮮明風格安排各類型音樂舞蹈表演、活動專屬網站等,結合商品促銷活動,希望吸引民眾到商圈遊樂購物及享受美食饗宴。
(四)振興中區商機:92年起興中方案執行,於本市中區辦理一系列活動,以活絡中區商機。95年度已核准成立自由路商圈,96年度已委託專業機構評估振興中區之可行性方案,97年度投入硬體建設計有:經濟部品牌商圈配套硬體建置計畫,東海戲院前公有地整修—太陽廣場,商圈消費解說導覽系統暨自由路商圈入口意象建置工程,行政院擴大內需中區商圈停車轉運及步行空間與導覽建置工程,98年投入中區商圈停車轉運及步行空間與導覽建置工程、台中傳奇、太陽光道品牌商圈硬體建置工程,期盼藉由硬體設施改善,美化購物環境,活絡商機。
(五)本府為期使本市商圈管委會內部管理健全運作,避免產生各項問題,凝聚商店家共識,以塑造商圈形象,活化地方環境,依臺中市商店街區評鑑辦法暨臺中市商店街區評鑑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針對本市立案之商店街區之行政運作及營業環境等每年評鑑一次,分為二階段進行〈書面評鑑及實地評鑑〉,透過完整評鑑考核及評鑑委員之專業知識改善商圈管理成效,並對評鑑績優前三名及進步最多的商圈核發獎金鼓勵,建立良好管理監督機制,作為推動商圈輔導之依據,改善商業經營環境。



--原文: http://upload.taichung.gov.tw/upload/942f3b7f-4c16-45f4-84bb-14d4154b447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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