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玩真的?擱置30年三芝北投公路計畫重啟
2020/06/08
〔記者陳心瑜/新北報導〕芝投公路有望?新北市淡水、三芝以及北海岸地區往來台北市區仰賴台二線,但台二線壅塞不分平、假日
喊了近28年的「三芝北投公路」(芝投公路)計畫兩年前重啟,公路總局今在淡水、三芝召開兩場可行性評估地方說明會,提出連接「三芝至蘆洲」的新方案,預計年底完成可行性評估報告。
與會的立委洪孟楷要求,公路總局應盡速完成可行性評估,並同時進行各項程序,以縮短施工前的前置作業時程。
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北區臨時工程處副處長林廷彥說,雖然叫芝投公路,但起點為三芝區台2線20k+300、終點為蘆洲蘆社大橋,重啟後路線規劃和過去不同。
林廷彥說,芝投公路全長22.5公里、雙向四線道,橫跨三芝、淡水、北投、士林、蘆洲區,連接淡北道路,也連接淡江大橋銜接台61、台64、台15,可紓解台二線和關渡大橋壅塞情形。
林廷彥表示,芝投公路可促進淡海新市鎮、關渡平原開發計畫、社子島開發計畫以及蘆洲南北側農業區發展,開發背景與三十年前大不相同。
林廷彥表示,可行性評估預計年底前完成,後續才是工程規畫、環評作業、工程設計、建設計畫以及都市計畫變升等,完成工程規劃後,仍需約9年前置作業才能動工,總經費約429.42億元。
市議員鄭宇恩說,芝投公路肩負石門核一廠疏散重責,雖然核一進入除役階段,但仍有貯存設施,疏散救命道路有其必要;市議員鄭戴麗香則表示,芝投公路可提高遊客觀光意願,非常加分。
與會民眾多表達期待、希望這次「玩真的」,但也有民眾態度悲觀,認為新建公路將引來過多車流,破壞三芝獨有的靜謐氛圍,甚至吸引飆車族前來競速。
1992年,台北縣政府於「台北縣綜合發展計畫」實施方案中提出「三芝台北隧道可行性評估計畫」,是芝投公路規劃前身,期間因路線變更、環評以及雙北市府意見不同等因素,計畫擱置。
2018
年,交通部評估交通壅塞及興建道路的需求仍在,但社經條件和環境已變化,決定重啟興建芝投公路的可行性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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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緣起:
本計畫緣於台北縣政府鑑於三芝、金山、石門等地區往來台北市之交通均需繞經淡水、竹圍等地區,不僅虛耗行車時間及成本,並增加沿線之交通負荷,致臺2線每逢尖峰時間及例假日皆擁擠不堪,未來淡海新市鎮開發完成後交通擁塞情形將更為嚴重,並將影響北海岸的觀光遊憩事業發展,因此於「台北縣綜合發展計畫」之實施方案提出「三芝台北隧道可行性評估計畫」,研究闢建隧道的可行性,以增加路網,縮短行車距離及分散交通。
交通部嗣於87年報奉行政院核定於88年度「擴大國內需求方案計畫」中辦理本計畫規劃及環境影響評估作業。
二、計畫內容:
(一)、路線概述:
本計畫路線自台北縣三芝鄉台2省道里程約20k+300處為起點,沿三芝鄉都市計畫區東緣往南跨越八連溪、101縣道、大屯溪後經北新庄西側、於跨越公司田溪進入淡海新市鎮第2期開發區範圍,經內竿蓁林後,以隧道方式進入台北市北投區,於跨越中央北路後與大度路、洲美快速道路銜接,全長約19.8公里,其中路堤路塹段長約3.1公里、橋梁長約13.6公里、隧道二座長約3.1公里。
(二)、車道配置:
全線均以雙向四車道配置,淡海新市鎮以北路段外側為混合車道,連通沿線橫交之地方道路。
(三)、與既有道路之連接及交流道:
淡海新市鎮以北路段沿線於北11、101縣道、北7、北12、北10、北8及北6等地方道路採平交路口號誌管制設計;淡海新市鎮以南路段於淡水(內竿蓁林),中央北路南側及大度路分別布設3處交流道或上下匝道,並闢建連絡道路銜接至現有地方道路,以提供地區交通便捷之進出服務。
三、辦理情形:
(一)、本計畫88年12月完成工程規劃。
(二)、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於92年4月獲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106次會議審查有條件通過。
二、計畫內容:
(一)、路線概述:
本計畫路線自台北縣三芝鄉台2省道里程約20k+300處為起點,沿三芝鄉都市計畫區東緣往南跨越八連溪、101縣道、大屯溪後經北新庄西側、於跨越公司田溪進入淡海新市鎮第2期開發區範圍,經內竿蓁林後,以隧道方式進入台北市北投區,於跨越中央北路後與大度路、洲美快速道路銜接,全長約19.8公里,其中路堤路塹段長約3.1公里、橋梁長約13.6公里、隧道二座長約3.1公里。
(二)、車道配置:
全線均以雙向四車道配置,淡海新市鎮以北路段外側為混合車道,連通沿線橫交之地方道路。
(三)、與既有道路之連接及交流道:
淡海新市鎮以北路段沿線於北11、101縣道、北7、北12、北10、北8及北6等地方道路採平交路口號誌管制設計;淡海新市鎮以南路段於淡水(內竿蓁林),中央北路南側及大度路分別布設3處交流道或上下匝道,並闢建連絡道路銜接至現有地方道路,以提供地區交通便捷之進出服務。
三、辦理情形:
(一)、本計畫88年12月完成工程規劃。
(二)、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於92年4月獲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106次會議審查有條件通過。
嗣後配合審查結論與最新地質調查資料辦理完成臺北市路段路線檢討及設計等工作,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辦理環境影響差異分析,於94.7.12陳報交通部,交通部函復意見:請先擬具建設計畫報院為宜,俾利確認執行細節後再辦理相關作業。
(三)、工程設計於93年中展開作業、95年完成全部設計。國工局業於94年4、5月分赴臺北市北投區及臺北縣三芝鄉、淡水鎮等地舉辦路線說明會,另於6、7月分別向臺北縣、市政府簡報。
(四)、94.9.8依初步設計成果擬具建設計畫陳報交通部審議,交通部於95.3.7核復略以:「考量本案至今皆無法獲得臺北市政府支持興建之共識…,為利計畫推動,請繼續與臺北市、縣政府進行溝通協調,以確認本計畫之推動時程。」
(五)、國工局於95.4.25邀集臺北縣、市政府等單位召開協調會議,會中除臺北市政府仍表達本計畫無興建之急迫性外,其他機關均贊同應儘速闢建。
(三)、工程設計於93年中展開作業、95年完成全部設計。國工局業於94年4、5月分赴臺北市北投區及臺北縣三芝鄉、淡水鎮等地舉辦路線說明會,另於6、7月分別向臺北縣、市政府簡報。
(四)、94.9.8依初步設計成果擬具建設計畫陳報交通部審議,交通部於95.3.7核復略以:「考量本案至今皆無法獲得臺北市政府支持興建之共識…,為利計畫推動,請繼續與臺北市、縣政府進行溝通協調,以確認本計畫之推動時程。」
(五)、國工局於95.4.25邀集臺北縣、市政府等單位召開協調會議,會中除臺北市政府仍表達本計畫無興建之急迫性外,其他機關均贊同應儘速闢建。
嗣於95.6.3將與會各機關協商結果陳報交通部,並請協助協調臺北市政府確認推動時程。
交通部於95.6.13核覆略以:「為利計畫推動,請 貴局續與臺北市政府相關單位進一步協商,並請臺北縣政府透過市縣合作會議商請臺北市政府支持推動辦理。」
(六)、臺北縣政府於95.6.22召開「北淡地區交通改善方案」暨「市縣合作第4次工作小組會議」結論略以:(
(六)、臺北縣政府於95.6.22召開「北淡地區交通改善方案」暨「市縣合作第4次工作小組會議」結論略以:(
1)芝投公路之興建,必須俟環境影響評估差異分析獲環評會審議通過後才有可能推動興建;建議國工局儘速完成環評之法定程序。
(2)針對芝投公路興建銜接至臺北市環河北路快速道路是否導致環河北路等相關道路交通嚴重壅塞,有無相關配套措施可資解決或其他可行替代方案?請交通部國工局或公路總局一併檢討擴建淡水河兩岸快速道路系統相互銜接疏解之可行性。
(七)、95.9.20國工局再次將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陳報交通部,於95.10.12核轉環保署審議。
(七)、95.9.20國工局再次將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陳報交通部,於95.10.12核轉環保署審議。
另本路興建對於臺北市環河北路快速道路之影響研析資料,亦於95.9.20函復臺北縣政府並副知臺北市政府。
(八)、臺北縣政府於95.10.26召開「臺北縣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交通發展組會議」,結論略以:
(八)、臺北縣政府於95.10.26召開「臺北縣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交通發展組會議」,結論略以:
(1)與會代表皆原則同意闢建「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必要性,請縣府儘速辦理後續行政作業;另對於大度路造成之影響因應相關配套措施須一併考慮。
(2)「淡海輕軌捷運」符合大眾運輸發展政策,建議高鐵局儘速推動並將委員意見納入規劃參考。
(3)芝投公路與發展大眾運輸目標、環境影響等問題,在短期內無法有效解決,建議定位為遠程目標,由國道新建工程局依行政程序進行。
(九)、本工程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經陳報交通部於95.10.12核轉環保署審議,該署於96.1.11召開專案小組審查會議,結論略以:
(九)、本工程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經陳報交通部於95.10.12核轉環保署審議,該署於96.1.11召開專案小組審查會議,結論略以:
應就申請變更部分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
(十)、交通部蔡部長於96.2.8以箋函請臺北市郝市長支持推動本計畫,以提升臺北縣及臺北市之服務品質,構築完整大臺北交通路網,促進北海岸觀光事業的發展,以達「縣市合作,雙星共榮」的目標,解決臺二線交通問題;惟郝市長於96.3.5函復,建議三芝北投公路宜以北海岸整體發展為上位計畫,納入淡海新市鎮開發,並考量大眾運輸發展及北淡運廊與臺北市快速道路系統銜接課題,擬定環境與交通衝擊改善方案後,再行研議推動。
(十一)、臺北縣政府於96.4.23召開「研商北淡地區交通改善方案」會議結論有關本計畫部分略以:
(十)、交通部蔡部長於96.2.8以箋函請臺北市郝市長支持推動本計畫,以提升臺北縣及臺北市之服務品質,構築完整大臺北交通路網,促進北海岸觀光事業的發展,以達「縣市合作,雙星共榮」的目標,解決臺二線交通問題;惟郝市長於96.3.5函復,建議三芝北投公路宜以北海岸整體發展為上位計畫,納入淡海新市鎮開發,並考量大眾運輸發展及北淡運廊與臺北市快速道路系統銜接課題,擬定環境與交通衝擊改善方案後,再行研議推動。
(十一)、臺北縣政府於96.4.23召開「研商北淡地區交通改善方案」會議結論有關本計畫部分略以:
(1)芝投公路請國工局就環評專案小組之決議提請申覆或就變更部分重提環境影響評估儘速確認並加速辦理。
(2)請臺北市政府向中央爭取儘速核定環河北路高架道路,以利銜接芝投公路。
(十二)、96.12.10「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考察臺北地區交通建設」結論略以:請國工局函請臺北市政府以書面表達同意興建芝投公路,俾利後續環評作業。
(十二)、96.12.10「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考察臺北地區交通建設」結論略以:請國工局函請臺北市政府以書面表達同意興建芝投公路,俾利後續環評作業。
並請該府就環北高架道路需政策協商之資料,提送交通部會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洽水利主管機關協商解決。
國工局依前述結論於96.12.13函臺北市政府,該府於97.1.7函復表示,是否申請重新辦理環評,尊重國工局決定,後續必就芝投公路工程開發之必要性及相關內容提供意見,以為決策參據;至該府環北高架道路計畫部分則轉全力建構捷運二期路網,發展臺北市大眾運輸網路。
(十三)、本計畫奉交通部97.4.7函示移交公路總局接續辦理;國工局已於97.5.30移交完竣。
三芝北投計畫路線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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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計畫奉交通部97.4.7函示移交公路總局接續辦理;國工局已於97.5.30移交完竣。
三芝北投計畫路線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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