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更多精采內容請看:《Money錢》NO.56 2012年5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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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張金鶚/ Money錢雜誌 | ||
文林苑事件讓許多都更案的進度暫緩,未來都市更新的修法,必須兼顧地主利益與推動都更2大方向,才能夠加快都市更新的腳步。 士林「文林苑」的都更議題發酵至今仍餘波盪漾,對已逐漸老化、地窄人稠的台北市來說,都市更新是刻不容緩。但此一事件的影響不僅已讓進行中的都更案停滯不前,更讓都市更新本質的美意被污名化,對台北市居民來說並不是件好事。 文林苑變成重大的新聞事件,突顯了過去政府多次修正都市更新條例時的缺失,因為都市更新條例早期偏向保障住戶權益,後來因成效不彰,修法目的偏向加快都更的速度,因而讓公權力得以介入、代為拆除,這是此次爭議的來源。 未來要避免「王家就是你家」的出現,民眾得用不同的眼光看待都市更新。首先要加強都更的認知,很多住戶和建商談合建時抱持「越晚表態、利益越大」的心態,從結果來看其實並不然,甚至還會拖延都更的進度。與其被動等待建商上門談判,不如住戶積極主動參與都更的各項會議,因為「不參與反而會損失更大」。 一個發展越成熟、民主意識越強的社會,都市更新的難度本來就比較高,先進國家遭遇都更的難題,都是在「維護人權」與「執行速度」產生拉距。如何讓歧見變小?只有透過制度的設計才能找到平衡點。從文林苑的經驗,讓我們學習到未來修法應更重視以下幾個重點。 第一,拉高地主的同意門檻,如劃定更新單元及執行事業概要(目前須劃定後才可執行)兩者可合併辦理,把同意門檻比例從十分之一,提高至二分之一,如此將能避免少數人主導多數。 再者,增加地主反悔的機會。過去地主只要送出事業計畫後,幾乎沒有退場的餘地,未來修法上可要求不同意新事業計畫的住戶提出書面資料,且檢附所有權人印鑑證明或辦理公證;甚至在權利變換不同意時,仍有反悔的機會。另外,政府可介入要求參與事前協商平台,把協商、協審的機制納入,讓地主充分參與。 張金鶚 現職 政治大學地政系特聘教授、政大台灣房地產研究中心 主任 經歷 美國加州柏克萊大學、瑞典國家建築研究中心等訪問學者、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系專任副教授 讀者提問 關於房市,你有問題嗎?可寫信至service@berich.net.tw信箱,張金鶚將在新書中為你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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