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區興建淡北道路始末 \\ 自由時報 | 🍄樂愛生活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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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5

淡水區興建淡北道路始末 \\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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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北道路,全名為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是位於台灣新北市淡水區的一條興建中公路。全長約4.7公里,北起淡水區台2線淡金路(登輝大道)與坪頂路口,南接臺北市關渡的大度路與中央北路口,預定2016年底完工[1]。不過淡北道路開發沿線經過淡水紅樹林保護區,可能影響開發地區周圍的自然生態,也掀起了開發建設與環境保護之間如何平衡的論辯與爭議。
年份日期事件
1996年-交通部公路總局提案興建[1]
2000年-環評大會決議不應開發[1]
2008年7月台北縣政府宣布繼續推動興建淡北道路[1]
2011年6月環評有條件通過[1]
2012年4月環保團體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1]
2013年9月4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作出判決,撤銷淡水河北側平面道路環評結論及行政院環保署之訴願決定[2]

預計完工路段日期[編輯]

  • 2016年底:完工通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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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項公共建設,定有建設與破壞,一體兩面。
原「淡水河北側沿河快速道路」12.8公里,簡稱淡水快,採高架興建,
由交通部公路總局在1996年提案,2000年被環評否決後,不得再提案;
而「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簡稱「台2線外環道路」,
現由台北縣政府推動,只有4.7公里,低於5公里的環境評估標準;工程費32.8億元,平面道路。
計劃建設平面四線道最具經濟可行性,不但能疏通車潮,同時因非高架道路,能保有淡水河沿岸景觀,
縣長周錫瑋曾說「即使違法也要發包」<==這機率並不大,
只要水利局辦理用地徵收取得順利,法令在台灣一直都不會是窒礙問題;
發放建設文宣,鎮公所也沒指示里長要不要發,故已有里長決定將縣政府文宣擱置。
蘇貞昌任行政院長時裁示,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決定要做,所以,不該有藍綠政治色彩問題。
反對工作是有存在的必要,為政者才不至於一意孤行,多點通盤思考進而改善的空間;
反淡北道路聯盟  http://www.tw-1st-river.org/
新聞指稱:居民揚言「縣政府蠻幹,居民會抗爭到底」。居民,指得是誰呢??  有多少的誰願走出來呢??
聯盟反對理由為,北側道路缺乏效益、破壞生態美景、防礙水利洩洪、與節能減碳違背又資源浪費;
腳踏車族將被車流和捷運喧囂聲夾擊,吸到大量汽車廢氣
<==最後這點,總體說服力不足,定被政府擱置或駁回。

身為淡水人30年的Rich,選擇不自私,不能也不會將觀點只專注於淡水觀光繁榮下的惡果,
如果真要為其破壞淡水河優美自然景觀而反對,腦海裡過往心結浮現,
所有任何對淡水的硬體建設,都是不應該出現,也不該有捷運、漁人碼頭、自行車步道...

山線及高架橋不准,平面若也不行,淡水在地人想改善交通順暢的權益,繼續是夢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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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堅持開闢淡北道路,解決交通問題

記者 段楚禎 報導 2014/07/09


(圖/卡優新聞網)

  內政部今(9)日召開淡北道路審議小組會議,再度審議淡北快速道路土地徵收案。由於淡北道路開發案仍有4大疑慮,包括去(102)年9月4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環評、環保團體痛批新北市政府「蠻幹」、淡北道路未銜接大度路等於白做工,以及在二審結果未明的狀況下徵收土地,地主權益恐受損等。

  全長約4.7公里的淡北道路,整體開發案由新北市政府主導,北起淡水區台2線登輝大道與坪頂路口,南接台北市關渡地區大度路與中央北路,全案雖已通過環評,但環保團體憂心破壞紅樹林生態保護區、部分徵收道路屬特定農牧用地,地方居民要求撤銷環評結論勝訴,且道路必須與大度路銜接,而台北市政府並不支持淡北道路,全案仍須協商。

  針對淡北道路施作問題,新北市新工處處長詹榮鋒強調,淡北道路為市府既定政策,一切依法行政遵照法令辦理,呼籲環保團體體諒淡水交通嚴重惡化,絕大多民眾殷切期盼淡北道路儘速開闢的心聲,未來仍將持續推動淡北道路開闢。

  行政訴訟一審撤銷淡北道路環評部分,新北市府認為原判決有不適用法規及適用不當違法之虞,與環保署一致認為有必要再上訴,且全案目前仍在上訴中,環評仍屬有效通過狀態,目前辦理徵收作業並無不當。

  其次,環評團體認為台北、新北兩市對淡北道路開發沒有共識。詹榮鋒澄清,兩市溝通管道一向暢通,雙方曾多次磋商交換意見,已於5月13日在台北市政府召開雙北會議溝通協調,與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達成共識,允諾將等台北市政府同意後才動工,因此現階段新北市仍先就新北市轄內路段先行施工,並不影響台北市民權益。

  至於,農地問題部分,目前淡北道路路廊所經過的土地大多為未開發,徵收範圍雖屬特定農業區,由於多數土地現況為荒廢農地,現場並未進行耕作使用,並不妨礙農業使用。

  針對環保團體認為開發淡北道路未與地方有效溝通,詹榮鋒則回應,8年來在當地召開至少16次以上的地方說明會,廣邀地方團體、學者嚴格監督,並依環說書要求成立生態監督小組。



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環評上訴/淡北道路判停工 續蓋至少等2年

2015-01-07

〔記者賴筱桐、李雅雯、盧姮倩、郭逸、湯佳玲/綜合報導〕新北市政府一○一年動工興建淡北道路,因環保人士提起行政訴訟,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環評,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法官以環評欠缺完整性,應進入第二階段環評,去年底工程緊急喊卡,若要續蓋,最少還要延宕兩年。



淡北道路路線圖


淡水區淡金路口施作淡北道路和淡海輕軌基樁共構工程。(記者李雅雯攝)

提起訴訟的綠黨發言人王鐘銘表示,淡北道路環評有許多漏洞,新北市府應籌足資料、善加溝通,而非硬做。反淡北道路聯盟成員賈伯楷指出,紅樹林保留區受到「國家重要濕地保護計畫」所保護,環評委員不應相信開發單位片面承諾,給予有條件通過。

新北市長朱立倫對結果表示遺憾,強調會加快環評程序補件,也會持續和台北市長柯文哲溝通。柯文哲透過發言人林鶴明表示,希望新北市能提出方案再議,尋求當地民眾的共識及支持。北市交通局副局長林麗玉則表示,先等環評通過再談建設。

目前淡水以台二線為主要聯外道路,捷運竹圍站至紅樹林站路段是交通瓶頸點,民國八十五年公路總局提案興建淡北快速道路,當時台北縣政府接手辦理修改方案,將高架改為平面設計,法院認定應進行第二階段環評;北市居民也認為,淡北道路恐將塞車點從淡水延伸至大度路,強烈反彈。
二階環評範圍應擴大

新北市府昨天收到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書,判決二階環評應擴大範圍至半徑五公里,並實施民調及交通流量統計等,市府收到環保署通知後,兩週內須停工。新北市新建工程處長詹榮鋒表示,會依法停工。

環保署綜計處長葉俊宏表示,如果新北市政府還想續推淡北道路,就需由開發單位自願進入二階環評,走完程序再開發。



淡北道路全長四.七公里,工程總開發經費為四十六.七億元,目前完成第三A標關渡大橋引道旁基樁工程,已投入一億元經費,若二階環評程序順利,最快兩年後才能重啟工程。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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