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山坡地的第一名'真的很好'
我們的排名是'
農牧用地>>>>林業用地
雜木林>果園>檳榔園>竹林>>>假農地(開發商賣的'一小塊一小塊的)
*************************
何謂農地?農業用地和耕地有什麼不同?
中國人有土 斯有財 ,有些人總是希望腳踩一塊地,頭頂一片天
許多人為了一圓農夫夢而想擁有自己的農地,但請注意唷,農地並不一定都是耕地!
「農地」泛指廣義的農業用地,根據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0款之定義,農業用地指在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依法供下列使用之土地:
一、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及保育使用者。
二、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 、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之土地。
三、農民團體與合作農場所有直接供農業使用之倉庫、冷凍(藏)庫、 農機中心、蠶種製造(繁殖)場、集貨場、檢驗場等用地。
「耕地」是農業生產之精華所在,是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森林區之農牧用地。
購買農地之民眾須符合農民資格基本規定始得參加農保
1.何謂農地?農業用地和耕地有什麼不同?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第1款
本條例第三條第十款所稱依法供該款第一目至第三目使用之農業用地,其法律依據及範圍如下:
一、本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所稱之耕地。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第2款
本條例第三條第十款所稱依法供該款第一目至第三目使用之農業用地,其法律依據及範圍如下:
二、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各種使用分區內所編定之林業用地、養殖用地、水利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及供農路使用之土地,或上開分區內暫未依法編定用地別之土地。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第3款
本條例第三條第十款所稱依法供該款第一目至第三目使用之農業用地,其法律依據及範圍如下:
三、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森林區以外之分區內所編定之農牧用地。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第4款
本條例第三條第十款所稱依法供該款第一目至第三目使用之農業用地,其法律依據及範圍如下:
四、依都市計畫法劃定為農業區、保護區內之土地。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第5款
本條例第三條第十款所稱依法供該款第一目至第三目使用之農業用地,其法律依據及範圍如下:
五、依國家公園法劃定為國家公園區內按各分區別及使用性質,經國家公園管理處會同有關機關認定合於前三款規定之土地。
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0款
農業用地:指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依法供下列使用之土地:
(一)、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及保育使用者。
(二)、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之土地。
(三)、農民團體與合作農場所有直接供農業使用之倉庫、冷凍(藏)庫、農機中心、蠶種製造(繁殖)場、集貨場、檢驗場等用地。
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耕地: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及森林區之農牧用地。
**************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雜木林可不可以想砍就砍
小弟不才甚麼都不懂
之前苗栗有人在自己的林地砍樹被移送 :!:
實在可怕
台灣法令真是太多了點
請教各位先進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雜木林
可不可以大主大意
想砍就砍
不砍我怎麼務農啊 :x
clhung 發表於 2007-11-11 17:36
山坡地分有使用區分,建議您搜尋一下「農地水土保持」相關資訊。山坡地使用要考慮安全問題,所以較便宜,但要做的功課可就多了,不可輕忽。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07-11-11 20:25
花點小錢找[color=blue]熟識此項業務的代書[/color],幫您申請" 清除地面雜物以利種植".如果想自己申請也可以試試看.我是委由薑農給代書申請的.核准後就可以照您意思整理山園啦.
光和晴 發表於 2007-11-11 22:17
謝謝clhung兄及山林雅境兄
小弟是有認識一個代書朋友
但是他嫺熟的業務是都市的大樓等
看來不只隔行如隔山
連同一行都隔山呢 :?
我阿公以前是想幹嘛就幹嘛
想種橘子就種橘子,種水梨就種水梨
想挖池塘就挖池塘
想種茶就種茶
根本不用想
農夫嘛是不是 :D
照這樣有塊地反而會有煩惱吔
想DIY樂一下都不行
:
花點小錢找[color=blue]熟識此項業務的代書[/color],幫您申請" 清除地面雜物以利種植".如果想自己申請也可以試試看.我是委由薑農給代書申請的.核准後就可以照您意思整理山園啦.[/quote]
「清除地面雜物以利種植」,名目看來就比什麼「水土保持」方便得多,請教若自己申請,是向哪個單位申請呢?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07-11-12 19:42
Re: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雜木林可不可以想砍就砍
[quote][color=#999999]post by ""clhung""[/color]
[quote][color=#999999]post by ""山林雅境""[/color]
花點小錢找[color=blue]熟識此項業務的代書[/color],幫您申請" 清除地面雜物以利種植".如果想自己申請也可以試試看.我是委由薑農給代書申請的.核准後就可以照您意思整理山園啦.[/quote]
「清除地面雜物以利種植」,名目看來就比什麼「水土保持」方便得多,請教若自己申請,是向哪個單位申請呢?[/quote]
我的是由薑農委託代書申請的.所以不是很清楚. :lol: 應該縣級的.....
bear 發表於 2007-11-13 18:41
我覺得你不會不懂' 而且還很聰明'
恭喜你'
買到山坡地的第一名'真的很好'
我們的排名是'
農牧用地>>>>林業用地
雜木林>果園>檳榔園>竹林>>>假農地(開發商賣的'一小塊一小塊的)
所以你只是客氣吧'
事實是沒有什麼樹是雜木的'
只是自己不懂得就叫雜木'建議你先不要亂砍'先認識樹木後再決定'很多樹都是很珍貴的'尤其是未耕作過的土地'
可不可以大主大意 想砍就砍
當然可以 只要所有權是你的'且沒有涉及地形地貌改變'
不然你為何買農牧用地'
還有不管要申請任何事務'都請自己去辦' 去鄉公所辦'
鄉公所視案件才再轉縣府'自己去辦才知道細節'才不會被蒙在鼓裏你就更清楚哪些可以哪些不行'
當然如果你是錢很多想拼經濟也可以啦'
如果土地是苗栗縣的'承辦人是有年輕的美妹在辦喔' :lol:
沒事就想去申請說'
光和晴 發表於 2007-11-13 22:17
bear兄
聽您這樣一講,突然心情愉悅起來
對嘛,不過是個小農夫而已
大有為政府管那麼多幹嘛 :evil:
不過山林雅境兄的開示
小弟也是謹記在心
不然像4 home 兄那樣
罰錢又麻煩,傷神又費功
農夫ㄟ,禁不起折騰 :?
偷偷跟您講
小弟真的是一竅不通哦
果園很好啊,檳榔園也不錯吧
地一定整過了,又有現成的水果可以採
凡事自己先去問去辦 :!:
假農地 :!:
這二樣小弟學去用哦
感謝傳功
樹我不會亂砍啦
小弟有打算做樹屋
還有露營區
鳥迷 發表於 2007-11-15 16:51
Re: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雜木林可不可以想砍就砍
[quote][color=#999999]post by ""bear""[/color]
[quote][color=#999999]post by ""光和晴""[/color]
小弟不才甚麼都不懂
之前苗栗有人在自己的林地砍樹被移送 :!:
實在可怕
台灣法令真是太多了點
請教各位先進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雜木林
可不可以大主大意
想砍就砍
不砍我怎麼務農啊 :x[/quote]
我覺得你不會不懂' 而且還很聰明'
恭喜你'
買到山坡地的第一名'真的很好'
我們的排名是'
農牧用地>>>>林業用地
雜木林>果園>檳榔園>竹林>>>假農地(開發商賣的'一小塊一小塊的)
所以你只是客氣吧'
事實是沒有什麼樹是雜木的'
只是自己不懂得就叫雜木'建議你先不要亂砍'先認識樹木後再決定'很多樹都是很珍貴的'尤其是未耕作過的土地'
可不可以大主大意 想砍就砍
當然可以 只要所有權是你的'且沒有涉及地形地貌改變'
不然你為何買農牧用地'
還有不管要申請任何事務'都請自己去辦' 去鄉公所辦'
鄉公所視案件才再轉縣府'自己去辦才知道細節'才不會被蒙在鼓裏你就更清楚哪些可以哪些不行'
當然如果你是錢很多想拼經濟也可以啦'
如果土地是苗栗縣的'承辦人是有年輕的美妹在辦喔' :lol:
沒事就想去申請說
BEAR 大~:
就沖著你那句「沒啥樹叫雜木」偶就得趕忙給你→拍拍手~放煙火~~ㄡ :P 謁!
好樣地。我們常人每每以「商業、經濟眼光」考量,區分樹木有用與否?殊不知在台灣所謂的﹝雜木林﹞正是
生物多樣性~生態多元化‧‧最、最、最佳的【闊葉樹】林相→是眾生物種的寶庫;是【福爾摩沙】的由來呢!
說真格地:光和晴大ㄟ~建議你→先好好辨識出各個樹種,記錄下這些﹝雜木﹞生長在啥地點、方位、土壤、
氣候‧‧PO上分享給 2 home們。嘿嘿!這學問可大的囉!
與你共勉之~~~雖然我也正在努力學習中。
*********************
山坡地保育區的相關規定?
地目:林
使用地類別:農牧用地
使用分區:山坡地保護區
海拔:350公尺
坪數:850坪
目前種樹(行道樹)
請問:
1.可向水利會申請農業用水嗎?
2.若蓋13坪以下的儲藏室,是可申請農業用電嗎?
3.可不可先砍掉一些雜木
3.可鑿井嗎?有無深度限制?一般行情勢多少?
4.一定要設籍在同鄉才可申請農舍嗎?設在同縣不行嗎?
5.農地購買之後 要幾年才可在出售?
6.若想用鋼塑料興蓋農舍,每坪約多少?若30坪地坪約要多少錢?
以上 請有經驗的先輩不吝賜教 感激!
2home 發表於 2005-9-20 17:18
建議動土做任何動作,或購買任何土地前,有疑惑先直接詢問當地的鄉市公所,在動作比較好,以免受罰,或買了不能用,最好跟著法規走,否則被逮到,就是斷水斷電,或拆掉.
4.一定要設籍在同鄉才可申請農舍嗎?設在同縣不行嗎?
戶籍地與農地在同一縣市,這個定義,可能要問一下當地 鄉公所或市公所.
5.農地購買之後 要幾年才可在出售?
農業發展條例》第十八條規定,農地購買之後須經兩年才能興建農舍!,興建之後又得滿五年才能出售,至於剛買了農地,又馬上賣掉,這就不清楚了.
2.若?3坪以下的儲藏室,是可申請農業用電嗎?
應該可以.
農業用地上申請以竹木、稻草、塑膠材料、角鋼、鐵絲網或其他材料搭建無固定基礎之臨時性與農業生產有關之設施,免申請建築執照。直轄市、縣 市政府得斟酌地方農業經營需要,訂定農業用地上搭建無固定基礎之臨時性與農業生產有關設施之審查規範
6.若想用鋼塑料興遜A舍,每坪約多少?若30坪地坪約要多少錢?
這要看材料吧! 每坪至少要 15000元以上吧,像台東麗舍[url]http://www.2home.com.tw/forum/viewthread.php?tid=105[/url] ,外觀22坪,不含裝潢,我問過樓主,約50幾萬,若是買劍華diy組合屋[url]http://home.kimo.com.tw/a3525526/[/url] ,自行diy 價,我問過,約一萬多元.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05-9-20 19:57
農業用電是供應農業使用,可請水電商幫您申請.您預備建13坪的,最好是沒有建物前先申請電.希望您的地是在馬路旁,或是您的鄰地已有電到達,否則電力公司可能要您有,沿電力路線所有地主的同意書.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05-9-20 20:09
在山區鑿井是第一次聽到,可能您的山坡地地理特殊:要有水脈或泉谷.一般是引上游的山泉水比較多.當然要跟鄰地主打個招呼,借道布管線.
若要鑿井可能要申請,請專家找到水源再沽價巴,我們這裡鑿井聽說一二十萬以上跑不掉.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05-9-20 20:43
簡易式的烤漆浪板蓋屋,可能十萬以內能達成.但白天熱晚上冷不適合居住,只能當工寮.要不然站長提供的那些廠商還蠻實惠.
如果地已買好,不妨請教幫您過戶的代書,還有他合作的建築師.不管如何還是請您謀定而後動.
發表於 2005-9-21 10:54
謝謝兩位的答覆
我已經在萬里與金山交界山上買了地,已經1年
因距離退休還遠,所以不及的規劃,目前地上種值楓樹,
在有光照的地方種植紅心甘藷及山藥,預計退休後要興蓋農舍,
我看台東麗舍阿貴先生的組合屋還不錯,若有空過去再去拜訪, 在材質方面我較重視防潮防濕防風,至於電應無問題,至於水有人叫我請教水利會,但還沒行動。
2home 發表於 2005-9-21 11:15
您可以多多請教台東麗舍阿貴,他們蠻熱心也很有經驗,他們目前蓋的規畫的還不錯,不過阿貴也說有幾個地方還要改進.例浴室的廢水處理及屋內潮濕,應該預留管路直接和除濕機相接,將廢水直接排出,不要用人口直接倒除,否則除濕機滿了,就停止除濕工作了.
若是規畫退休居住而不是未來有經營景觀咖啡或民宿的打算,建議不要蓋太大太豪華,若是平常兩人居住,22坪應該就很大了,因為太大反爾難整理,且引來屑小的注意,主力應放在農作物的培植. :)
頁: [1] *************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如何變成農牧用地?
1.依據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山坡地分為六級坡,其中四級坡(坡度40%)以下可查定為 農牧用地。
2.依據非都市各種使用地容許使用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表,林業用地可以申請蓋農舍,同農牧用地申請蓋農舍一樣,但建築基地位置坡度不得超過30%。
3.申請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之步驟很簡單,略述如下:
(1)先至地政事務所申請分割鑑界,說是要申請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要申請將林業用地查定變更為農牧用地,地政事務所會排鑑界日期,並會當面給你一張通知書。
(2)領取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然後至縣政府水土保持課(各縣市名稱不一定相同)填寫山坡地可利用限度查定申請書,附上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謄本及鑑界通知書,縣府會轉到水土保持局管轄該區之工程所,鑑界當日,該水土保持局之工程所會派員會同鑑界,看現場坡度是否符合農牧用地的規定。
(3)等大約一個月左右,你會收到一張通知公文,若確定變更查定為農牧用地後,縣政府水土保持課就會發文請地政事務所辦理變更編定為農牧用地,若未收到文,可洽詢縣政
************************
請問山坡地保育區內之林地值得購買嗎?
最近發現在住家附近有一塊3800多坪的地在標售,但是他是屬於山坡地保育區內之林地使用類別暫未編定,
遠看是乎並沒有種果樹,如果將它買下來是否可以耕種果園並且蓋農舍或是農具室之類建物,
謝謝^^
http://www.2home.com.tw/forum/viewthread.php?tid=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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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所稱山坡地,指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條規定劃定,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之公、私有土地。
從事山坡地建築,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依下列順序申請辦理:
一、申請雜項執照。
二、申請建造執照。
前項建築農舍及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雜項工程必需與建築物一併施工者,其雜項執照得併同於建造執照中申請之。
起造人申請雜項執照,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土地權利證明文件。
三、工程圖樣及說明書。
四、水土保持計畫核定證明文件或免擬具水土保持計畫之證明文件。
五、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檢附審查通過之文件。
起造人應會同承造人及監造人於雜項工程開工前,檢附下列證件,併同施工計畫,申請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備查後,始得動工:
一、承造人部分:
(一)承造人姓名、住址、證書字號。
(二)技師姓名、住址、證書字號。
(三)常駐工地負責人姓名、住址、學經歷證明文件。
二、監造人部分:
(一)監造人姓名、住址、證書字號。
(二)常駐工地代表姓名、住址、學經歷證明文件。
前項常駐工地負責人及常駐工地代表,應以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修習相關工程科系畢業,並具工程經驗五年以上人員或相關之技術士為之。
雜項工程在施工期間,監造人或常駐工地代表應常駐工地,監督工程之進行;承造人之常駐工地負責人應駐守工地,負責工程施工及安全維護管理。承造人並應會同監造人依施工進度,分期分區記錄並拍照備查,於申報完工時一併送審。
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會同有關機關隨時抽查,發現有不合格或有危害公共安全、衛生、交通之虞者,應限期令其改善。必要時,得令其停工,俟該部分勘驗合格後,始得繼續施工。
雜項工程進行時,應為下列之安全防護措施:
一、毗鄰土地及改良物之安全維護。
二、施工場所之防護圍籬、擋土設備、施工架、工作臺、防洪、防火等安全防護措施。
三、危石、險坡、坍方、落盤、倒樹、毒蛇、落塵等防範。
四、挖土、填土或裸地表部分臨時坡面之防止沖刷設施。
五、使用炸藥作業時,應依有關規定辦理申請手續,並妥擬安全措施。
六、颱風、豪雨等天然災害來臨前之必要防護措施。
雜項工程施工中,發現地形、地質與實際工程設計不符時,起造人應會同承造人及監造人依法變更設計後,始得繼續施工。其有危害安全之虞者,主管建築機關得令其停工,並為緊急處理。
山坡地應於雜項工程完工查驗合格後,領得雜項工程使用執照,始得申請建造執照。
申請建造執照,應檢附建築法第三十條規定之文件圖說及雜項工程使用執照。
建造期間之施工管理,依建築法有關規定辦理。
----------
林地 最重要一點是坡度不超過百分之30
要注意森林法, 只要砍樹, 被發現, 就會處罰. 慎思.
而且林地多屬於陡峭地, 坡度在30%以上, 山坡地開發規定是限建, 40%以上就可能要禁建了. 水土保持的費用可能也不低喔
**************************
想從農的人,不外乎是想享受田園、自然、健康、踏實的生活~
大湖草莓季,有去過的人都知道,那是一大盛事~
在大馬路旁就有一整片的草莓園,交通方便~ 對遊客多有吸引力哪~
還有附停車位呢~
但,那是對「遊客」而言.......
捫心自問,您會不會想買那種在大馬路旁、危險、耕作時又得吸車輛廢氣、灰塵的農地?
我是絕對不會想買的~ 況且那種農地的也絕不是您買 or 租得起的..........
而且買那種農地,就註定跟「有機」絕緣了~ 非農藥以外的污染就夠受的了....
那麼......
想要有景、有清新空氣、自然、健康的農地該往那買?
似乎只有買「山上」的了~ 但..........
山坡地,開發是備受限制的.........
(運氣衰的,還會像在下一樣)
不過,它的最大好處是「便宜」,而且是具有實質上的經濟效益~
1000 萬,只能買大馬路旁一分的地;1000 萬可以買山坡地上 1 ~ 3 甲的地...
在大馬路旁的農地,生長激素、肥料加十倍重,好像也不太可能達到山坡地保育區的農牧用地產量十倍....
那麼.......
不論是依現實上的經濟效益、健康、有機農業、休閒農業來考量的話......
山坡地的農牧用地,似乎是不錯的選擇~ 況且,台灣有很多山坡地保育區的農牧用地都很平緩~
像彰化,因為有八卦山縱貫,所以有一大半的農牧用地是被編定成「山坡地保育區」
但各位也知道,八卦山才幾公尺高......... Orz
非但交通便利,而且地勢平坦又適合開發農業~
只要小心法條、順應縣府的行政,就可以省去許多麻煩事~
今天就來教大家一個山坡地保育區的......漏洞~ 稱作缺失也可~
山坡地保育區的農牧用地,一不心,就會遭人陷害~
像是去年 12 月份的研討會,「土雞城小姐」所提出的問題....
(請原諒在下如此稱呼您,因為我實在不知您的姓名)
問題:被人檢舉非法整地,該怎麼辦?
基本上,除非您跟縣府水保人員有不小的交情,否則您得認了..
因為他們的一再刁難,會讓善良百姓吃不消的..
但是,他們的行政上,會有一個大漏洞!
只要您被檢舉了,您就擁有至少三個月期間的「無敵」狀態!
依在下經驗,縣府的水保人員接受檢舉後,會有長達三個月以上的行政公文往來
若您家的農地也是在彰化縣的話,這三個月期間,若檢舉人再次檢舉的話,他們只會回「謝謝指教」~
也就是說...........這三個月您愛怎麼整地,就怎麼整地~
這也是為何台中地主敢在被檢舉後還持續開挖三個月~
(這招聽說是他們請來的中部某國立大學教授教他們的)
不過這招也不是全然沒風險~
檢舉您的人,若後台夠硬的話,有可能會招來縣府短期間內的連續開罰..
一般這情況會被冠上「擾民」的大帽子,所以縣府通常不會在短期內連續開罰...
若遇上這情況的話可以「申訴」,申訴縣府惡意針對同一事件連續開罰~
不過...........有時候,被罰,反而還比較好~
這得從去年開始的鳥辦法說起~
偉大的政府,因為胡搞瞎搞,把經費都花光了......
為了籌錢,他們想出一個很天的鳥辦法.....
凡是申請整地的簡易水保計畫書,從前年的「免費」,變成得收「公告市值 8 %」的行政規費~
哇靠~ 那麼,依我家附近的公告市值每平方公尺是 1000 元來計算~
一分地,得花上 8 萬元的行政規費呢!
一甲五分的地,得花上 120 萬的行政規費!
但是盜挖的話,才只需要花上 6 萬元的行政罰緩!
6 萬? 120 萬?
不受限,有三個月的無敵期間;很受限,花大錢....
試問各位~
您剛買了一甲五分的山坡地時,您想花那筆錢?
行政規費 > 行政罰緩!
這種鳥情況,全世界大概只有台灣才能想出來了~
就好比酒駕要被罰 15 萬元,但是由政府幫你接送到家卻得繳 300 萬的費用....
那麼,這個政府是在「鼓勵守法」 or 「鼓勵盜採」?
我想...........這答案連國小的小朋友都知道是何者了......
之前一直以為,怎麼會有人膽敢一直犯法......
原來是有一個很白爛的條文辦法在支持他們........
守法的我,活像個白痴......... Orz
不過.....訂這個辦法的人更像.....
_________________
農夫敬天敬地...
謙卑,卻頂立於天地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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