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再生培根計畫訓練 // 三分鐘搞懂《農村再生條例》! | 🍄樂愛生活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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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9

農村再生培根計畫訓練 // 三分鐘搞懂《農村再生條例》!

👀 20/03_ 字放大 本文分類: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為積極擴展農業在生產、生活及生態等層面之多元功能,提供優質安全的農產品、自然舒適的休閒農業、和諧永續的生態環境,協助鄉村結構逐漸轉型,當前鄉村青年人口外流日益嚴重,而且農業自由化使鄉村發展及其競爭力遭受衝擊,因此改進農業生產方式、改善農村生活及維護農村生態環境,創造農村經濟活力,促進農村社區再生,縮短城鄉差距,成為政府的農村發展刻不容緩之課題。

  又農村再生條例經總統8月4日公布施行正式上路,為朝向社區自主目標,且符合擬訂農村再生計畫前,應先接受農村再生培根計畫訓練規定(條例第三十條),本局遂擬定培根計畫,以「農村再生、先做培根、培根做好、根留農村」為培訓目標,期望能達成「由下而上、計畫導向、社區自治、軟硬兼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執行「培根計畫」因台灣農村特色不同,培根計畫訓練透過為農村社區量身打造的課程設計,課程採循序漸進的方式依序由「關懷班(識寶)」、「進階班(抓寶)」、「核心班(展寶)」與再生班(享寶),完成四階段92小時課程,培訓課程利用農村社區農餘時間安排專業講師至社區說明農村再生概念及社區實作技巧,訓練社區在地人力,研提屬於社區自己的農村再生計畫,逐步實現社區未來發展的願景,呈現出社區自己的特色。

  「培根計畫」由93年至今已邁入第8年,從93年以「實驗、示範」為目標培訓4個點;94年以「深根(耕)、萌芽」為口號培訓30個點;95年「成熟、普及」培訓139個點;96年「成果推廣、收割」培訓218個點;97年起以「擴大參與培訓」為目標,開始擴大社區培訓,共計有368個社區參與,9,703人次參與培根,當年度將「再生班」導入課程中,更開設「農村再生專員班」,培訓出具溝通管理、農村規劃、建設、經營、電腦文書能力之「農村再生專員」;98年加強農村再生的觀念及促進農村規劃的過程與實質內容,提昇農村社區居民擬定農村再生計畫之能力,培養在地居民水土保持正確觀念及農村規劃的知識與技術,共計有培訓860社區,35,507人次參與,;99年為「茁壯階段」願景,強化及培養在地居民對農村再生之知識與技能,累計至99年度已有1,212社區參與培訓,共有63,622人次參與過培根計畫,由逐年的培訓成果可以明顯看出,已有許多的農村社區參與培根計畫。

  而本局今(100)年度持續辦理農村營造人力培訓,並配合「農村再生條例」,為促進農村的活化再生,希望運用各種規劃及總體建設,結合各層面的考量,透過美化農村景觀、維護農村生態、活化產業文化、提升農村居住品質、保存地方人文特色及恢復農村居民在地居住尊嚴,以達成富麗新農村及農村生命力再生之目標。透過整合在地組織與團隊,積極投入農村建設與發展,引導全民參與,建立在地人自我管理社區,並輔導在地人參與農村規劃工作,同時為考量農村社區能有完整培訓課程,真正了解社區需求,茲對於社區培訓依序分成「關懷班」、「進階班」、「核心班」以及「再生班」,對個人培訓重點規劃「農村再生專員班」,讓有意願營造故鄉願景的農村,能透過此一人力培訓,邁向自立自主實踐之路。
  
 



 農村再生條例


******************
http://e-info.org.tw/node/39817
本文轉載自作者部落格「漂浪‧島嶼」,

三分鐘搞懂《農村再生條例》!

從1500億上探2000億,農村再生條例展現好大的口氣。
在政府吹捧,學者疑慮之後,是該把這個天價條例好好細讀一番,看看究竟是如何再生農村。
一看之下,真的只要三分鐘,一切搞懂。
讀本文之前,最好到後面附錄看過條例內文,才知道在說什麼,或是胡謅什麼。
那麼開始3分鐘搞懂政策遊戲!
第一分鐘!誰來領錢?
第1條到第6條,可直接跳過,內容大概是意義宣揚、界定主管機關、實施對象,不看也知道主管機關,中央是農委會,地方是縣市政府,對象是非都市計化的農村,不會有別的。
第7條很重要,針對2000億的用途,有著條列說明,層面非常廣泛,總歸一句話,「有計劃就有錢」。不過「有計畫就有錢」,不是人人都能提計畫,第八條先賦予地方政府由上而下,提出「農村再生總體計畫」,報請中央機關備查就能領錢。
至於條例中,大肆宣揚的由下而上社區精神,其中包含社區公約、人力培育、組織獎勵,都有算是進步的著墨,但是對於地方提出計劃爭取資源的生存現實,在第九條是有競逐但書,就是同一社區組織,必須先行整合,只能有一份計劃書,如有岐異,就得在地方自行搞定。這樣的限定,大概可以預見傳統樁腳型村里組織和社造理念型團隊組織,大概又是一場爭資源的腥風血雨,不過那種只會抗議沒有立案的團體,鐵定是沒資格參賽。
這種限制,會不會造成農村社區裡,組織失去多元,趨向單一,甚至走向乖寶寶有糖吃的景況,值得觀察。
第二分鐘!誰最獲益?
再來,就到了再生條例的精髓。
第12條,明列一些硬體的補助項目,其中注意看種類中的第4項,「污水處理、垃圾清理及資源回收設施。」這也是是農村再生的設施項目!然後,搭配第22條,以再生發展區為名,由地方提報,中央核定,地目重新編定。換句話說,上述污染工業都可能透過區域重劃,成為農村再生的一環。
當然,有壞處也有甜糖,參見第25條,只要政府徵地進行公共建設,包括前述污水處理、垃圾清理及資源回收設施的公共建設,民眾可以捐地方式,換取鄰近地目變為建築用地,一夕地價高漲,誘因之高,何樂不為?重編地目,讓政府省付徵收費,還讓環境爭議,轉為得利地主與鄰近居民之爭,算高招!
至於第32條污染限制條文,如同廢話,法律定之的環保規範,本來就該遵循,以再生之名行建設之實,讓法律位階低的條例大開便門,將來和法律位階高的法條相互抵觸,將來依舊風波不斷。
農地農用,一直是政府說不出口的政策,如果農村再生的第三次土改,完全向工業及旅遊傾斜,在農村造就工業財閥與觀光新貴,這樣的農村再生有點變形!
第三分鐘!置死地而後生?
那麼,農村再生倒底是什麼東西?
這樣說比較快,一大筆錢,分給有計劃的農村整修門面,其中誰可以拿到錢整修,必須在地方先行角力一番,至於整修區域,分成生活區及再生區,生活區由居民玩文化景觀,再生區交政府搞工業建設,沒資本的農民,就一旁看人玩。
至於,看半天農村生產那裡去,不管是仍有爭議的「小地主大佃農」計畫,或是較和善的「有機農村」計畫,在再生計劃中看不出有何協助,可能要等下一輪重生計劃才有。
看了整篇條文,心想又是冷氣房政策,台灣農村能玩景觀旅遊只限少數區域,絕大多仍舊依賴農業生產,農民要的是作物規劃、產銷合理、青年回鄉,農村才有希望。
結果搞了一大堆錢,編定地目讓工業進駐污染,改善景觀讓金主投資旅遊,或是當地頭人又可雨露均霑的上下其手,至於苦哈哈農民,米價菜價依舊低迷,高級民宿玩不起,更大的貧富差距在農村顯現,是要讓農民氣到暴斃然後再生嗎?
農村再生條例,精確說算是農村再利用條例,架構在都市的工業需要及休閒需求之上,主體不是農村生活、農民生計本身,這種富麗農村計畫,加上農發條例、摻點社造精神的拼冷盤政策,真的別再端出來,讓期待農村改革的人們,大大的傷心!
攝影:munch
※ 本文轉載自作者部落格「漂浪‧島嶼」,文後附錄有草案全文。

回應

農村亟待解決的問題

我覺得農村再生計畫很好,誠如台灣社造聯盟秘書長向家弘所說:
農村有三個主要問題,一是台灣經濟突飛猛進,在都市對照之下,農村被邊緣化,邊陲化。二是台灣加入WTO及全球化自由貿易後,台灣農業競爭力受到挑戰;三是台灣是工業化下走向產業中心化,傳統產業、農業等都在中心化之下都被邊緣化。最後導致住在鄉村的人是極度缺乏自信的,甚至還有某種程度的自卑,缺乏土地認同、文化認同,長期下來年輕人當然選擇離開,去都市。
農村不該只是懷舊或是心靈上嚮往的地方,這種想像太把農村矮化、表象化了,也不該是都市的對照組,應該發展自己的生活的主體。農村不只是心靈的花園,或是烏煙瘴氣都市外的淨土,應該是提供一個不一樣的生活選擇。
新讓社區居民找到自己的自信跟對土地的認同,例如八十歲的老阿伯應該因社區還有螢火蟲而感到驕傲。「習以為常」都是都市沒有的。農村是閉鎖的都市之外的一個廣大天地,好好的營造後,台灣社會發展會有多元、更不一樣的選擇。
又誠如台南縣白河鎮林子內社區牧師蕭瑞巧所說:
過去社區營造要去各政府機關找資源,但農村再生出來之後,我們發現這是一個救命丹,一個部會就能整合照顧到弱勢社區,不用疲於奔命到處去找資源。
以林子內社區為例,它比較偏僻,土地又比較貧瘠,要發展有困難性,但保有很多生態跟純樸的人,所以才以「心靈發展」作為特色,如果可以這裡變成讓人心靈調養的地方,對台灣來說是很好的祝福。
最近很多報章雜誌對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有很多批評,但我認為,一個很好的理想,化成文字會有限制無法充分表達,有些人可能覺得很擔心,我認為很好的理想,應該是互相討論讓它更好,而不是讓它受傷、夭折。
及誠如台灣農村發展規劃學會理事長鄭詩華所說:
台灣現正面臨富裕中貧瘠、國土下城鄉不均衡的困境,加上傳統的農業經濟發展面臨農村勞動力老化、外移等,其實有很多問題。農村不只是產業或生活方式,還是人格發展中很重要的領域,農村是一個教育、文化保存的地方,而這些只有在農村發展有很好的規劃、建設的時候,才能找回尊嚴。
在立法必要性上,因為要推動多元發展地區,發展、有創新性規劃、涉及行政協調、須有農村推動組織成立等,如果沒有在制度上制訂法源給予權限,整體性、前瞻性的來推動,弱勢農村顯然沒有辦法有足夠的資源來因應狀況變化。

回覆上一位

***農村有三個主要問題,一是台灣經濟突飛猛進,在都市對照之下,...,應該是提供一個不一樣的生活選擇。新讓社區居民找到自己的自信跟對土地的認同,例如八十歲的老阿伯應該...台灣社會發展會有多元、更不一樣的選擇。
又誠如台南縣白河鎮林子內社區牧師蕭瑞巧所說:
過去社區營造要去各政府機關找資源,...如果可以這裡變成讓人心靈調養的地方,對台灣來說是很好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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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所述,我想我們大家都希望台灣農業可以獲得重視及改善,但是農再條例並沒有解決這些問題。一個很好的理想更應該透過充分討論,而不是畫個美麗的大餅而急就章。台灣所剩的農地已經不多了,我們需要的是謹慎、謹慎再謹慎!!

你應該提出農村再生

你應該提出農村再生條例會大量減少農地的證明來支持你的論點才對

"在都市對照之下,農

"在都市對照之下,農村被邊緣化"這句話或許有討論空間
真正生活在農村的人,是不是真的覺得被邊緣化,還是樂於這樣安逸的空間?
而邊緣化會不會只是都市人一廂情願的看法?

我反對「農村再生條例的理由」

一、對現有政府公布門的行政效率、專業度沒有信心。
二、利益分配不均、私利與公益如何平衡與民間利益團體的的遊戲規則很少讓人有可信賴的例子,我認為我們的社會還沒有成熟到可以依照農村再生條例的理想來運作。 何況這個理想中藏有很多黑洞。
三、政府政策的制訂,必須經過小規模的實驗,確認可能的利弊之後,再慢慢推行,否則只是浪費及災難,否則日後要想復原都不可能。
四、如果不能從過去的例子中得到教訓,未來根本沒有成功的可能。

光有條例何不搞些範

光有條例
何不搞些範例?
如果全台皆搞農村再生
兩千億怎麼夠?
就怕最後變成選舉綁樁為實
農村再生為虛?
上次選前開支票
選後履行的擴大內需八百多億
有賄選嫌疑?
我看見農村多了些道路小公園美化
建設農村是好事
但不能跟選舉掛勾
部分錢進了那些樁腳口袋?
拿國家錢為某政治人物變象賄選?
真的太惡劣
如果政府真為人民
將農村美化
何嘗不是件好事?
問題是選舉考量才是它重點
笨蛋拿自己錢賄選
聰明人拿國家錢xx
真厲害?

就這一點來講水保局

就這一點來講
水保局已經塑造了幾個範例了
還出了好多本書..
有幾個還真的不賴,如後壁鄉無米樂社區
http://rr.swcb.gov.tw/village_inside.aspx?code=N1618-1
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
建設農村是好事,培力農村人才也是好事
但要真正強化農業與農村產業本身,才是幫助
如果只是把農村弄得漂漂亮亮
卻繼續放任休耕與農地變賣
那就不是真正的農村再生
若是參考水保局過去的範例,就可以看到這樣的迷思
而好的法條可以導正方向,壞的法條則會加速走到錯誤的方向

沒那麼簡單吧..

十一、為期農村社區建設之完整性及發展需要,將既有鄉村區予以擴大,並以區段徵收、土地重劃或協議價購之方式,或為鼓勵土地有權人參與社區建設,以土地交換方式,將土地利用活化,共同創造農村建設之效益。(草案第二十二條)
.....................
漂亮的文字並不代表沒問題...
這些美麗的文字充滿魔鬼...
"以區段徵收、土地重劃或協議價購,.....土地交換方式"
區徵就是大埔的模式(事實上所有方式全部都在區徵範圍內)
土地重劃...嘿嘿...你走著瞧...你的地被重劃成公園用地都可能..
協議價購當然是用公告地價為基礎買地
交換就是他找一塊地來換你一塊地..
老實說....以上這些遇到狗官..你就是準備完蛋!!
簡而言之,不是綁樁就是綁票..不爽嗎?我就要給你砍掉重練,把你的土地搶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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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http://empower.swcb.gov.tw/introduction.aspx

三分鐘搞懂《農村再生條例》!本文轉載自作者部落格「漂浪‧島嶼

http://e-info.org.tw/node/39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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