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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大鬆綁?撿漂流木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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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放心撿漂流木了!法規大鬆綁,除有鋸切或註記痕跡者,小型漂流木可徒手自由撿拾

上下游記者 林怡均·2022 年 08 月 17 日

法規放寬,撿拾漂流木不用再偷偷摸
摸!林務局今 (17) 日宣布,在木材溯源管理強化的前提下,修改《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從過去的「原則禁止,例外准許」改為「原則開放,例外禁止」。
天災後,國有林區外的河口或海(灘)岸等地點,除了政府緊急清運及註記國有漂流木禁止撿拾外,其餘時間民眾皆可自由「徒手撿拾」小型漂流木,若要再加工轉售,撿拾者要向當地林管處或林產物檢查站登記,自行使用或蒐藏者則無需登記。

過去頻傳山老鼠盜伐竊取珍貴漂流木,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強調,本次開放是針對不具標售價值的小型漂流木,與盜伐的樣態不同,且木材伐採會有痕跡可以識別。
本次鬆綁用意為將小型漂流木撿拾除罪化,讓民眾可以使用,接下來兩年會要求合法撿拾做蒐藏者來做補登記,林務局後續也會研擬修正《森林法》,未來要合法登記的木材才能買賣,以杜絕盜伐盜採。


漂流木撿拾冤案頻傳,林務局修法

颱風或豪雨導致山崩時,常使森林樹木倒伏或滑落,樹幹及樹木殘枝被溪流沖刷而下,順著水流漂流到河口或海岸,成為漂流木。
《森林法》規定,來自國有林的漂流木屬於國家財產,會噴漆註記打印,入庫後統一標售,民眾不得任意搬運或佔有。
2009年莫拉克颱風橫掃全台,造成大量難以處理的漂流木,立法院通過《莫拉克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附帶決議第二項,開放各地民眾可在限定時間內撿拾政府未清理的漂流木。
農委會在2011年修正注意事項:漂流木上如果沒有國有、公有及私有的註記,不管漂流木種類、材積,人民可在公告後自由撿拾。
然而因為限定的撿拾期間常僅有一個月,形同「原則禁止,例外准許」,許多民眾不諳規定,在限定期間之外撿拾,因而誤觸法網。

林務局為兼顧民眾有撿拾薪材與藝術工作者需求,在2020年修訂《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針對撿拾漂流木體積和重量做出放寬,今(2022)年5月再修訂允許撿拾時間,改以「原則開放,例外禁止」。

單人抱得動即可自由撿拾,有鋸切或註記者不能撿

針對兩次修訂內容,林務局局長林華慶說明,2020年修訂後,海岸或河口地區出現的漂流木,只要未經裁切、無政府註記或烙印標記,不論是否為貴重木,單支末徑小於20公分且長度2公尺以下,或重量落在50公斤以下,民眾均可自由徒手撿拾。

民眾撿拾漂流木後,若要再行(加工)轉售,或因撿拾量體龐大需動用車輛進行載運時,拾得人應攜帶身分證件到臨時林產物檢查站或洽當地林區管理處工作站辦理登記。
若屬貴重木,採逐支登記,非屬貴重木採整批重量登記,以領取官方登記文件,取得漂流木合法產權證明;若民眾撿拾漂流木僅作為自行使用之薪材或蒐藏品,則可直接攜回,無需登記。

林華慶強調,單支末徑小於20公分且長度2公尺以下屬於小型漂流木,此規格是一個人可以抱走的,「有鋸切痕跡的就不屬於漂流木,這是看得出來的」,有任何加工或是鋸切痕跡的漂流木是政府要集運標售的,撿拾仍屬違法。
今(2022)年5月修訂內容則針對撿拾以及搬運時間,林華慶說明,漂流木處理是屬地主義,地方縣市政府可自行公告指定日期開放撿拾,自指定日期至中央氣象局發布下次陸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為止,這段期間內民眾皆可自由「徒手撿拾」。
颱風警報或是豪雨特報發布後,地方政府會進行緊急清運及註記國有漂流木,這些註記漂流木仍禁止撿拾,須等後續地方政府再次公告指定日後,民眾才可進行撿拾。

有裁切痕跡的漂流木 ,不可撿拾(攝影/林怡均)

鼓勵撿拾民眾登記,未來加嚴管理以防山老鼠

倘若民眾以自用蒐藏為由撿拾、未做登記,後續卻做販售,林務局該當如何?林華慶回應,此舉現階段不違法,但只要拾得人不確定後續有沒有要出售,林務局就鼓勵拾得人來做登記,接下來兩年會持續要求已經合法取得者做補登記,且未來台灣木材的管理會越來越嚴格,林務局也會研擬修訂《森林法》要求所有木材買賣都要有合法證明。

法規修訂立意良善,但過去林務局統計資料顯示,2011年至2018年間,山老鼠盜伐與盜採案件中,竊取貴重漂流木佔9 %。不肖業者常在風災後,出沒於上游有大面積崩塌林地的溪床伺機撿拾,或是先以機具將標的物就地埋在溪床中,再利用夜間運出。

漂流木著名爭議案例發生在2015年,立委高嘉瑜爆料山老鼠將伐採的檜木運至新北汐止興善宮,興善宮稱木材來源為台東蘇姓民眾合法撿拾漂流木後轉贈,但經媒體追查,無法證明說詞,且蘇姓民眾有非法撿拾漂流木前科。

林務局鬆綁規定,有林業學者私底下認為此舉是討好民眾的政策,並擔憂珍貴木材將再大量被盜伐。
對此,林華慶回應,違反《森林法》,竊取貴重漂流木案件約佔一成,現在開放自由撿拾是屬於小型、不具標售價值的漂流木,近兩年的修法開放和山老鼠盜竊沒有關係,山老鼠竊取的都是大型且有價值的漂流木,「要向民眾澄清,漂流木不是山老鼠盜伐盜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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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拾漂流木「除罪化」 國有林區外、非天災清運期間都可自由撿

由於漂流木管理採「屬地主義」,依《森林法》規定,當有大量漂流木出現時,當地政府必須在一個月內完成註記、清運具標售價值的貴重木,之後才會公告開放撿拾的期間讓民眾自由撿拾剩餘的漂流木,開放期間通常以一個月為原則。

不過,由於過去開放撿拾期間太短,對於經常撿拾漂流木作為薪材或木雕創作使用的民眾形同是「原則禁止,例外准許」,加上民眾也會因不熟悉公告撿拾期間的相關規定而違法被取締。

花蓮林管處處長黃群策指出,今年1月就有大學師生在公告撿拾期結束隔天,於磯崎海岸撿拾漂流木進行藝術創作,以及外國藝術家在花蓮溪口海岸誤撿漂流木,而遭法辦的案例。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說,此次修法目的是要將小型漂流木的自由運用除罪化,使在地民眾都擁有漂流木的近用權。不過他提醒,目前開放漂流木撿拾區域,只限於「國有林區外」的河口或海(灘)岸等地點,依據《森林法》規定,位於國有林區域內的漂流木竹依然屬於未開放撿拾的國家財產。

鬆綁法規使山老鼠更猖獗? 

林華慶:僅開放小型漂流木、非大型貴重木
根據林務局資料顯示,2010年到2018年山老鼠盜伐案件中,竊取貴重漂流木的案件就佔了9%,外界也擔憂鬆綁法規是否會讓山老鼠更加猖獗。

對此,林華慶表示,山老鼠會竊取的漂流木通常是具有標售價格的貴重木,但現行規定僅放寬民眾撿拾小型漂流木的權利,因此不會造成山老鼠竊取漂流木的案件增多。

至於大眾常認為山老鼠會在風災前夕先到山上伐材,事後再以「撿拾漂流木」為由合法盜取,林華慶則澄清,山老鼠不可能事先預測木材會隨水流漂至指定地點,因此「(山老鼠)確切來說是盜取漂流木,而不是造成漂流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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