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新村都更 中市府拒賣地 | 🍄樂愛生活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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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09

黎明新村都更 中市府拒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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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09 中國時報 【盧金足/台中報導】
 行政院計畫以都市更新方式,再造黎明新村成商業新都心,但台中市持反對意見,副市長蕭家淇強調,不該將黎明辦公區變成住商用地出售,中央應該以區段徵收處理,讓台中市最少分得一半國有土地,規畫停車場、公園公共設施,再創台糖購物中心合作的成功模式。

 緊臨新市政中心的黎明新村,為省府第二辦公室,中央將進行都市更新改為住商用地,建構成政商轉金三角,但市府力爭改為區段徵收,台中市至少可以分得一半的國有土地。

 蕭家淇說,黎明新村以前是台灣省政府重要行政中心之一,為活絡發展,中央希望在民國一○四年前,以都市更新方式,建構成政商轉金三角,將原來辦公廳舍變更為住商用地及公園。

 「黎明新村變更為住商用地,對當地發展並不是非常好,市府主張由地方主導」,蕭家淇表示,希望朝向區段徵收辦理,把必要的公共設施用地,提供給地方政府和社區使用。

 台中市政府對黎明新村態度就是「不賣地」,但對中央政府希望用都市更新方式重新再造,把原來的辦公室變更為住商辦公區、公園重新開發,已向行政院提出反對意見,而且黎明新村不少建築物屋齡才十多年很有利用價值,最好能當成市府第二辦公區。

 黎明社區八公頃土地,位在七期旁的黃金地段,市府打如意算盤,黎明社區搬到南投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中央以都市更新賣地,採原來持有使用土地比例換算,台中市根本沒得分,只有力爭區段徵收,才有機會獲得土地參與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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