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屍官宋慈斷案《洗冤集錄》 | 🍄樂愛生活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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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8

驗屍官宋慈斷案《洗冤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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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慈像



  清朝阮其新補注的《洗冤錄集証》

  宋慈任提刑官 處理不少冤案

  說起《洗冤集錄》,就不得不介紹其作者宋慈。

  作為著名理學家朱熹的再傳弟子,宋慈留給世人的並不是對朱熹的理學和哲學思想的發展,而是如何斷案。
前些年看過電視劇《大宋提刑官》的觀眾,對宋慈的故事應該比較熟悉。
不過,《大宋提刑官》中的故事多為虛構,宋慈本人到底審理過哪些案件,古書中並沒有記載。甚至在元朝人所編纂的《宋史》中,也沒有對宋慈作過介紹。
大概法醫這個行業,在古代實在是過於冷門吧。
一直到清朝,陸心源在編纂《宋史翼》以作為《宋史》的補充時,才將宋慈列入《循吏傳》,並將其與辛棄疾媲美。

  宋慈(1186年—1249年),字惠父,福建建陽人,唐朝宰相宋璟的后人。宋慈與理學大師朱熹同鄉,從小就師從朱熹的高弟吳稚。
宋慈的經歷頗為奇特,他踏入仕途時,已近四十歲。其本是一文人,卻又屢次領受軍事任務,並平定了三峒叛亂和閩中叛亂。
在平叛中,宋慈率孤軍且行且戰三百余裡,連久經沙場的主帥也不得不對他刮目相看,稱贊他“忠勇過武將矣”。

  如今,在福建省建陽市崇雒鄉昌茂村旁,有一座佔地面積約1000平方米的墓地,名為宋慈墓,系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古代留下的斷碑上有字“慈字惠父宋公之墓”,而當代人則另立一碑,上書“業績垂千古,洗冤傳五洲”。

1249年,這一年是南宋淳佑九年。

15年前南宋聯合蒙古消滅了金朝,奏響了亡國第一步。「端平入洛」之後,南宋面臨空前嚴峻的覆滅危機。

但臨安方面對此無動於衷,宋理宗依舊沉醉於酒色犬馬之中。
為搏美人一笑,他不惜動用國庫為其修建功德寺。

朝政黑暗,淹沒了仁人志士的光彩。

當年3月初七,世界法醫鼻祖宋慈於廣州去世,多數人只知道他的《洗冤錄》,但真實的宋慈遠不止一本書所能概括。

1.家世顯赫,少年求學
1186年,宋慈出生於福建建陽(現福建南平)。

宋慈家世顯赫,祖先是唐代四大名相之一的宋璟。
宋慈父親名叫宋鞏,曾經在廣州地區掌管刑獄,他也是宋慈的啟蒙恩師,不僅授業解惑,而且對宋慈的人生觀念產生了重要影響。

你只知道他寫了《洗冤錄》,但你沒有真的讀懂宋慈

宋慈先祖:宋璟

在電視劇《大宋提刑官》中,宋鞏是一名知識淵博的法醫,最後卻因斷案失誤而自殺,這極大地刺激了宋慈學好法醫學的決心。
電視劇的演繹非常生動,但此時的宋慈還沒有顯露出成為一位法醫的跡象,他只是一個傳統的儒家弟子。

建陽縣理學盛行,儒學大師朱熹就誕生在這裡,宋慈10歲之時拜吳稚為師,成為朱熹的再傳弟子。
9年之後,宋慈進入太學進行學習,在這裡他遇到了人生中的第三位老師:真德秀。

真德秀是朱熹的傳人,被稱為「西山先生」,正是因為他的不斷努力,理學才成為南宋的主流思想。

他繼承了朱熹與二程的理學思想,對許多事情都有著自己的看法。
曾說「獄者,生民大命,苟非當坐刑名者,自不應收系。為知縣者每每必須躬親,庶免枉濫。」宋慈獲益匪淺,並且深以為然。

  宋慈的斷案才能在他任提點廣東刑獄時得到體現。提點刑獄公事,簡稱提刑官,是宋朝特有的一種官職名稱。
相當於現在的法官兼檢察官。
提點刑獄公事是提點刑獄司(簡稱提刑司)的長官,由朝廷選派,三年一換。提刑司是“路”級的司法機構,主要掌管刑獄之事,並總管所轄州、府、軍的刑獄公事、核准死刑等,也有權對本“路”的其他官員和下屬的州、縣官員實施監察。

  嘉熙四年(1240年),宋慈提點廣東刑獄,發現所屬官員多不履行職責,有拘押數年的案犯,都未理清曲直。
於是制訂辦案規約,責令所屬官員限期執行,僅8個月,就處理了200多個案犯。
后來,他移任江西提點刑獄,為當地百姓做主,嚴辦違法的鹽販,也清理了不少冤獄。
對於刑案,宋慈審之又審,“不敢萌一毫慢易心”。

  1247年,宋慈撰成《洗冤集錄》。《洗冤集錄》內容非常豐富,記述了人體解剖、檢驗尸體、勘查現場、鑒定死傷原因、自殺或謀殺的各種現象、各種毒物和急救、解毒方法等十分廣泛的內容﹔它區別溺死、自縊與假自縊、自刑與殺傷、火死與假火死的方法,至今還在應用﹔它記載的洗尸法、人工呼吸法,迎日隔傘驗傷以及銀針驗毒、明礬蛋白解砒霜中毒等都很合乎科學道理。

  從13世紀到19世紀,《洗冤集錄》沿用了600多年,成為刑事官員們必讀的法學經典著作。
根據我國學界的考証,《洗冤集錄》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統的法醫學著作,它比國外最早由意大利人菲德裡寫的法醫著作要早300多年。

  銀釵驗毒沿用至民國

  宋慈在《洗冤集錄》中提出的“銀釵驗毒”的辦法,很早就在民間存在,而且此法后來一直沿用到民國時期。
銀釵,又名銀探子,是一種純銀制成的驗尸工具,長約一尺兩寸,圓直如筷而稍細。這是官方用於檢驗尸體的法定器具。

  銀釵是如何驗毒的呢?依據《洗冤錄·服毒死》中記載:“若驗服毒,用銀釵,皂角水洗過,探入死人喉內或肛門,以紙密封,良久取出,見銀釵變青黑色,再用水揩洗,其色不去者有毒。如無毒,其色鮮白。”

  不過,銀器鑒毒的失誤也是難免的,特別是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這一“古法”也不斷遭到質疑。

  1934年5月31日,甘肅省一個農民突然死亡,因懷疑系某村民投毒致其死,村民遂報案。當地縣長派一個科長前往驗尸。該科長因無檢驗經驗,看尸后又到甘肅省高等法院請檢驗員同來驗尸。該科長的行為,遭到村民的阻攔。
最后縣長前來驗尸,此時,死者已經死亡十余日。縣長採用銀針驗毒法,將銀針插入死者的肛門,拔出后經反復擦洗,銀針上仍可見到兩塊明顯的黑斑,由此該縣長即宣告死者系中毒死亡。

  此案以某村民涉嫌投毒告至省法院。因無法認定犯罪事實,省法院請上海的法醫研究所進行復驗。
時任所長的是被稱為中國現代法醫學鼻祖的林幾博士,林幾仔細觀察了送檢的銀針,該銀針長25.5厘米,重52.2克,一端鈍圓,一端銀質薄。
在銀針末端中下端有兩個分別為1.5厘米及1厘米的黑色污斑。林幾先是用柔軟的擦鏡紙輕擦銀針上的黑斑,不見其脫落。
再將氰化鉀液滴至黑斑處,黑斑隨即消失。林幾將這個已經沒有黑斑的銀針放入糞便中,數分鐘后拔出,黑斑再次出現。
他又將銀針清洗干淨后,插入腐敗尸體的肛門內,數分鐘后拔出,在銀針上出現了與送檢時性質相同的黑斑,這說明死者並不一定是中毒而亡。
林幾用這樣的方法,對多起送檢的所謂“銀釵變黑驗毒案”進行了糾正,避免了錯案的發生。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其實,古代用銀釵試毒是有依據的。
古代的毒物主要是砒霜,因生產技術落后,在合成砒霜時,難免會有硫化物存在。銀金屬化學性質一般較為穩定,但和硫或者硫化物極易發生化學反應。
它能與砒霜所含的雜質發生反應而生成黑色的硫化銀,從而間接地顯示出砒霜的存在。

  但銀釵驗尸隻對砒霜(或帶有硫化物的其他毒物)中毒的新鮮尸體有效。
假如尸體已經腐敗,不論中毒與否,都會產生含硫化氫的腐敗氣體。
此時用銀釵驗尸,硫化氫就會與銀釵表層發生化學反應,在銀釵表面生成一層黑色的硫化銀,同樣擦拭不去。

  林幾曾撰寫了《檢驗洗冤錄銀叉驗毒法不切實際意見書》,他說:“此法乃古人誤會,實乃腐敗蛋白分解之硫化氫,硫化物與銀所生黑色硫化銀。”也就是說,腐尸都會出現此現象。

  宋慈提出“紅光驗骨”法

  北宋科學家沈括的《夢溪筆談》裡介紹了這樣一個案子:北宋盧州縣發生一起命案,知縣李處厚到場驗尸,可就是看不到傷痕在哪裡。
后來,有一個老者求見,他告訴李處厚:“我是本縣原先的書吏,知道驗傷看不到痕跡時,可用赤油傘,在太陽光下覆蓋,用水澆濕尸體,傷痕就顯現出來了。”李處厚依照老者說的辦法,傷痕果然顯出來了。
自此,江淮一帶地區,均以“李處厚沃尸求跡証毆殺”為例,常用此法檢驗傷痕。

  現代科學也証明了這種斷案方法的合理性。
紅油傘相當於現在的濾光器,死者皮下出血一般呈紅色,白光下看不清,但在濾光下卻能顯見。
太陽光有赤橙黃綠青藍紫等顏色,利用陽光下赤油傘發生光線吸收的原理,使死者身上的受傷傷痕和生前骨折得以顯現,這是符合現代光學科學原理的。

  不過,這種方法也有局限性,有些命案時過境遷,尸體已經腐爛,就無法通過驗表面傷來判斷。因此,到了南宋時期,宋慈根據此法總結出“紅光驗骨”法。《洗冤集錄》說:“候地冷取去薦,扛出骨殖向平明處,將紅油傘遮尸骨驗。
若骨上有被打處,即有紅色路微蔭,骨斷處其接續兩頭各有血暈色。
再以痕骨照日看,紅活乃是生前被打分明。骨上若無血蔭,叢有損折乃死后痕。”意思是說在陽光通過紅油傘照射在骨頭上,被打的地方會顯露出淡紅色的出血痕跡,如果骨頭被打斷了,出血痕在骨折斷處的兩端會非常明顯。
如果血蔭呈鮮潤的紅色,才是生前被擊打所致,否則,骨頭折斷就有可能是死后造成的。

  宋慈還進一步解釋說,如果用這樣的方法還是難以看見骨頭的傷痕,那就把白梅搗爛,攤在需要驗看骨頭傷痕的體表部位,再用酒糟與醋貼敷驗看。
如果仍然不能完全看清楚,就再取白梅肉,加上蔥、椒、鹽、糟等,拌在一起研細,做成餅子,放在火上烤燙,烙在有損傷的部位,下面襯紙,就能看到傷痕。

  “滴骨驗親”不靠譜

  對於血緣關系的認定,如今有科學的DNA鑒定方法,在古代,流傳下來的是所謂的滴血認親。滴血認親從三國時創立,一直被奉為圭臬。宋慈的《洗冤集錄》還專門記載了“滴骨驗親法”。

  宋慈說:“檢滴骨親法,謂如某甲是父或母,有骸骨在,某乙來認親生男或女,何以驗之?試令某乙就身刺一兩滴血,滴骸骨上,是親生則血沁入骨內,否則不入。俗雲‘滴骨親’,蓋謂此也。”

  關於滴骨驗親,尚有不少軼事。《南史》中記載了南朝梁武帝蕭衍之子蕭綜滴血認親的故事,蕭綜的媽媽吳淑媛,是東昏侯的妃子,被梁武帝蕭衍看中,選到宮中,七個月就生下了蕭綜,大家都懷疑這不是梁武帝的功勞。蕭綜長大以后,自己也懷疑,就去盜掘東昏侯的墳墓,刨出尸骨,用自己的血液滴在尸骨上,血立即滲入尸骨中。
為了謹慎起見,蕭綜又殺了自己的親生兒子,把自己的血滴在兒子的尸骨上,又滲進骨中了。
這下蕭綜相信自己是東昏侯的后代,跑到北魏去,改名蕭纘,為東昏侯服喪三年。

  早在東漢末年,歷史學家、武陵太守謝承,在《會稽先賢傳一卷》中,就記載了會稽賢者陳業以弟血滴兄骨骸上認領長兄尸骨的事例:陳業的哥哥渡海殞命,同船死了五六十人,尸身消爛不可辨,陳業仰天泣曰:“吾聞親者血氣相通。”於是滴骨,血立即沁入,而滴在其余人骨頭上的血都流掉了。
其他家屬也效法,都找到了自以為是的親人,人人慟哭,悲聲震天。

  不過,現代的科技表明,滴骨驗親法太不靠譜了。
人死之后,骨頭由於長時間的腐化過程,已經變得非常疏鬆,如果滴上鮮血,十有八九會被吸收。
至於吸收多少,則和骨頭的腐化程度有關。

  宋慈在《洗冤集錄》中,大力提倡求實求真精神,雖然有不少經驗有不足之處,但其總結的諸多檢驗之法,直到現在仍行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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