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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4

食物超過有效日期還能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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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懂食品「保存期限」、「有效期限」、「賞味期限」

根據食藥署「市售包裝食品有效日期評估指引」,在食品標示上常見「保存期限」、「有效期限」、「賞味期限」:






食品保存期限:定義是:「在特定儲存條件下,市售包裝食品可保持產品價值的期間,其為時間範圍」是從製造日期算起,產品可以保持品質的期間。通常短則6個月,長則2至3年。

食品有效期:是指「在特定儲存條件下,市售包裝食品可保持產品價值的最終期限,例如有效日期:Ο年Ο月Ο日。而有效期限的訂定是要確保食品食用時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在有效日期內,保証一定是安全可食用的,同時食品的外觀、味道、質地和風味,以及符合其營養標示。

賞味期限:保證產品的特定特性在期限前都符合預期。
一旦超過期限,可能是代表食品流失新鮮度、風味、香氣或營養,但並不表示在此日期之後,食品就不安全或變質了,也就是不一定代表該食品不宜食用,必須靠自己的感官(視覺、嗅覺、味覺)來判斷食品是否還能食用。

食品過了賞味期還能吃嗎?必需正確保存、觀察未變質仍可食用

有許多已經過了賞味期的食物,其實只要依照建議保存方式保存,若已開封的食品,可以仔細觀察外觀、味道、顏色沒有出現發黴、腐敗、劣變,就還是能繼續食用,不用擔心。
若未開封存放在陰涼環境下的罐頭食品,如果罐頭蓋與瓶身都沒有凹陷、變形或生鏽,一般仍然可以食用。還有乾燥的麵條與餅乾,只要儲存方式正確,在完全乾燥環境下,沒有發黴、油耗味,即使過了賞味期,仍然還可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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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日期與食品安全

有效日期和食物浪費問題相關,而世界各國對於食品效期標示和定義大不相同,遠超乎您的想像。

在台灣因「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及食品用洗潔劑都需標示有效日期,廠商有確保該食品在保存期限內不能變質的責任,且超過期限不得販售,因此民眾多認為有效日期等於是產品開始腐敗、變質、品質劣化的時間點,超過有效日期,大多會選擇丟棄該食物,但過期一天未開封的餅乾真的不能食用嗎?

我們先以主管機管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提供的名詞定義來看,有效日期指「在特定儲存條件下,市售包裝食品可保持產品價值的最終期限,應為時間點,例如,有效日期:O 年 O 月 O 日」,而所謂的產品價值「係包括食品的衛生安全、營養品質及感官品質」,簡單來說,有效日期指在特定儲存條件下,食品保持安全衛生,可食用並具有營養、口感、風味的時間點。

超過保存期限還能不能吃?

因此按照規定,在特定儲存條件下(不包含儲存不當的問題),市售包裝食品在有效期限內,都是可安心食用的,但如果超過有效期限呢?

若超過有效日期,食品的外觀、味道、質地、風味或營養價值可能有所減損,但不表示食品就不安全或變質了,要如何判斷呢?
我們可簡單分為兩大類,一類為生鮮食品,具有易腐敗之特性,過期不建議食用,另一類為非生鮮食品類,尤其是可耐久放的食品,過了保存期限並不代表不可食用,但食用前務必透過視覺、嗅覺和味覺等感官,來確認食品的狀況,但最好的方式仍是建議適量購買,並在有效日期前食用完畢。

各國包裝食品日期標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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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見雜誌
作者 / 李建興 攝影 / 周文凱 發表日期 / 2015/9/15


食物過了有效日期,到底還能不能吃?
至於未開封的,也不能食用?相信這是很多人所共同疑惑的。
然而正確答案,恐怕顛覆你我的既定觀念。

因為,食品過了有效日期,還是能吃!

根據調查,美國每年有4成食物,還沒過期就被丟到垃圾桶,許多人陷入食品包裝上「到期日」的迷思,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日期標註是廠商告訴消費者,食品新鮮度的高峰期為何時,建議民眾在保存期限內食用,並非到期就不能吃,且吃了過期品也不見得會生病。

台灣檢驗科技公司(SGS)指出,事實上,有效日期、保存期限(賞味期限)、製造日期是不同的。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凡是有包裝的食品都應該標示「有效日期」。

然而「有效日期」是指「時間點」,如2015年9月30日,「保存期限」則是「時間範圍」,如3年。值得注意的是「保存期限」必須依照「製造日期」(或是出廠日期)來判斷,而非指購買回家後還可以存放的時間。

但,《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亦規定,廠商一但訂定了保存日期,就必須負起確保食品在該期限內不能變質的責任,因此大部分廠商會以食品風味不變的最佳食用時間,也就是所謂的「最佳賞味期限」訂為有效日期的時間點,也就是會訂得較為嚴謹,以免出事,贏得消費者的信賴。
所以,有效期限,通常不會是產品品質開始變壞時間點。

換言之,有效日期基本上是提醒消費者何時是「最佳賞味期限」,不代表超過此日期,食物就會變質、腐壞而不能繼續食用。
前提是,必須按照包裝上的存放方式保存,否則即使在有效日期內,也可能因未保存不當而讓細菌滋生或導致食品變質。

至於判斷方式可以藉由食品的外觀、色澤、氣味等來看是否還能食用。
另外,有許多消費者會到大賣場買所謂的「即期食品」,雖然價錢便宜許多,但許多看似可以存放很久的食品,即使外觀、氣味都還很正常,裡面的營養素含量已逐漸下降。

以牛奶為例,牛奶中的維生素B2(又稱核黃素,riboflavin)對光線、紫外線非常的敏感,大賣場或超市裡冷藏櫃用的燈光就足以讓它急速流失,只要直接暴露在陽光下4分鐘,牛奶就會開始酸化、味道變質、營養素流失;
如果暴露在冷藏櫃的燈光下大約4小時,其中又以玻璃罐或塑膠罐裝的最易受影響。

另外,隨著牛奶或乳製品(如起司)中的脂質氧化,其他營養素也會開始流失,包括維生素A、D、B6、B12。
至於玻璃瓶裝的脫脂牛奶,只需2小時,就會流失超過10%的維生素A。
因此,牛奶最好選購紙盒包裝,放在2~6℃的冷藏櫃中;起司也要用蠟紙包起來比較好,以避免接觸過多光線,並且貯存在陰涼的抽屜或櫃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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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見雜誌
作者 / 李建興 攝影 / 周文凱 發表日期 / 201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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