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詐騙(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小心求證... | 🍄樂愛生活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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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5

遇到詐騙(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小心求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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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追追追/不理詐騙存證信函 反遭法院判賠錢?
新的詐騙案?請注意,被騙五萬元學會的事

各位親愛的友人:
 >
 > 收到下面這封信,也想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
 >
 > 下面這個案例結果是安然度過,因為當事人去報警
 >
 > 我的情況是乖乖交了五萬多元,事情經過是:
 >
 > 我四月底五月初也收到「元誠」寄來的「存證信函」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
 >
 > 因為是沒有的事,我理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件,也沒理會他
 >
 > 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
 >
 > 說我欠「元誠」這家公司錢應償還,如有異議要20天內提出
 >
 > 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一樣置之不理
 >
 > 最後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
「執行命令」  >
 > 主旨告知: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
 >
 > 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
 >
 > 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
 >


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
 >
 > 「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執行命令」
 >
 >
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只因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  >
 > 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說對方是錯的,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
 >
 > 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令」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
 >
 > 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
 >
 > 有無救濟之道,有!你可以「再起訴訟」
 >
 > 但是律師跟我分析,我要付出的時間、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
 >
 > 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
 >
 > 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人攪和
 >
 > 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
 >
 > 五萬多,算了,就認栽了!
 >
 > 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發現對方真是有「個案控管」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
 >
 > 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
 >
 > 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很巧的事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
 >
 > 跟我一樣是被說欠「和信電信通訊費」,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
 >
 > 1.先到遠傳(和信98年已被遠傳合併)
 > 直營門市填一張「未申辦聲明」(制式勾選表格而已)
 >
 > 2.再到地院提「異議」,這樣就沒事了
 >
 > 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其實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異議」
 >
 > 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開庭審理,其實也會沒事的
 >
 > 壞就壞在我自認沒作這件事
 >
 > 覺得是詐騙事件就都仗勢天理還在,不處理
 >
 > 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
 >
 > 你不說他是瘋子騙子,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
 >
 > 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
 >
 > 我還是處在訝異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
 >
 > 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兩張紙(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
 >
 > 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
 >
 > 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了
 >
 >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
 >
 > 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
 偷兒新手法 - 光明正大搬走你家  >
 > 下面的訊息來自一位好朋友的提醒與關心; 目前的犯案手法不斷翻新, 稍有不慎即有可能掉入圈套內,
 > 請各位同仁提高警覺並且預知平時在家的親人。
 >
 > 我昨天回到家看到這封信,本想收信人不對,我就想給它扔,
 > 後來我哥說那是"存証信函"而且沒有 "封口",
 > 所以我就打開看,

 > 什麼要帶鎖匠和管區員警要來我家"強制執行"拿走"動產"…
 > 這太誇張了… 這豈不是公然的強劫嗎?
 > 我哥叫我先去警局備案,我向警察伯伯說明來意,

 > 警局伯伯就依著信函上的電話撥了過去。晚上10:00多了,還有個小姐接。
 > 警察劈頭就問那接電話的小姐,妳為什麼寄給我這封信,
 > 我沒欠人錢啊…那女的說 : 你的名字和地址?

 > 警察不說,反問她為什麼亂存証信函寄?
 > 什麼是法務部?妳們來查封難道不用檢察官陪同嗎?

 > 那女的結結巴巴答不上來… 警察伯伯跟我說:
 > 千萬不能跟她們說我確切的住址和名字,以防她們套到妳的資料。
 > 我想收到這封"平信"且"無封口"的存証信函的人應該不止我吧!

 > 千萬要小心,由其是那些獨自在家且容易受騙的老人家,
 > 可能會因此受到驚嚇而開啟家門任他們大肆搜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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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追追追/不理詐騙存證信函 反遭法院判賠錢?

追追追小組/調查報導

坊間詐騙手法百百款,有的假冒電信公司,有的假冒法院,大多數人都會選擇不予理會,但是這樣真的可以嗎?最近網路有篇文章說,一名南華大學教授先後收到存證信函、署名來自法院的「支付命令」,以為是詐騙集團便不理會;誰知就因如此,導致自己平白損失好幾萬元。這篇被瘋狂轉貼的文章,說的是真的嗎?

看原信:被騙五萬元學會的事:就算知道是詐騙,也要回應一下

原信文章有點長,簡而言之,這篇文章的作者陸續收到元誠公司催繳債務的「存證信函」及法院的「支付命令」,都以為是詐騙手法,未予理會;到後來收到法院寄來的「執行命令」,才知道這一切都是真的,最後只能自己認栽賠錢了事。

這封報案信,我們可以從兩個方向來追查:
一、依據我國民法規定,催討債務的流程真如原信所說嗎?
二、真的有「元誠公司」、又真的有這件事嗎?

法律規定的債務催討流程?
先從第一點,法律觀念來探討。在這邊我們就不賣關子,沒錯,我國法律規定確實跟原信說的一樣;但是各位也先不要驚慌,因為各位仍然有方法可以保護自己、維護自身的權益,避免被有心人士陷害。請繼續往下看我們的說明。

我們找到一個法律常識的案例分析,裡面的故事情境有點類似原信情節:沐劍萍是韋小寶銀行貸款的連帶保證人,因為韋小寶無法還錢,銀行先寄「存證信函」通知兩人要還錢,兩人沒有還;接著地院也寄出「支付命令」催還,兩人也未做回應;最後沐劍萍收到法院的「執行命令」,要求按月扣除三分之一的薪水給銀行。

參見: 協和國際法律事務所 > 常見的法律文書—一個頭兩個大?(作者:黃蓮瑛 / 張炳坤)

聽起來是不是很像原信所敘述的故事?根據協和國際法律事務所及司法院網站的說明,我們先就原信三個關鍵名詞幫大家做簡單解釋:

存證信函:主要功能為通知警示及證據保存,存證信函的時間及內容,可以當作未來訴訟的舉證輔助。
支付命令:債權人可以請求法院發支付命令,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如果債務人20天內沒有提出異議,支付命令就會有等同於確定判決的效力。
執行命令:法院執行處分的命令通知。債權人可以憑支付命令跟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對債務人聲請強制執行。

參見:司法院 > 如何聲請支付命令

大概了解這三個法律名詞之後,我們再回到原信的故事。原信說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依序是: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執行命令,債務人(借錢的人)若20天內未提出異議,債權人(被借錢的人)就能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命令。

我們聯繫上一位在資產管理公司服務的法務黃小姐;黃小姐表示,原信所敘述的程序,是合法資產管理公司常見的作業步驟,這些也都完全合法,沒有違反法律規定。

我們也請教了黃承風律師,黃承風律師也認為,原信關於尋求債務償還的程序大致無誤,但關鍵點是在「支付命令」。

黃承風律師表示,法院一般在發支付命令時,較難查證債權人的債權證明,所以取得支付命令並不難;但也正因為如此,要讓支付命令失效也相當容易,收到支付命令的民眾不需要任何舉證,只要在20日內提出「民事異議狀」,支付命令就會失效,再來就得按照正常訴訟程序處理。黃承風律師也提醒大家,收到法院相關文件一定要看清楚,以免造成後續的困擾。

參見: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 民事異議狀範本


原信案例是真是假?
法律部份討論完後,接著來查證原信案例是不是真的?我們找不到原信作者,從目前蒐集到的資料看來,也並非「南華大學教授」所寫,我們只好直接聯繫原信關鍵「元誠國際資產管理公司」。

元誠發言人鄭重澄清,元誠不但是合法設立的資產管理公司,所收購的債權主要都來自銀行及電信公司,絕對都是合法、具法律效力,絕對不是網路所影射的「詐騙集團」。元誠發言人表示,這篇文章對元誠商譽傷害很大,他們目前也正設法找出該位債務人,公司也將向發文者提出告訴。

↓元誠國際資產管理公司的完整聲明如下。

原文網址: 網路追追追/不理詐騙存證信函 反遭法院判賠錢? | 3C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9/15/10846-2742398.htm?utm_source=feedburner&utm_medium=feed&utm_campaign=Feed%3A+nownews%2Frumor+%28Nownews+%E7%B6%B2%E8%B7%AF%E8%BF%BD%E8%BF%BD%E8%BF%BD%29#ixzz1XzhFrb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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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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