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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7

50歲前.別急著買房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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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常見買房子的理由,每一個表面上都是對的,但都有背後的前提假設或時空條件。畢竟房子是很貴的東西,想清楚再下手,千萬別衝動啊!

迷思一:擁有自己的房子才有安定感

基本上這是沒錯,擁有自己的房子不必看房東臉色,可以隨心所欲地裝潢,享有一切的自主權。但我想說的是,這種踏實安穩的感覺並非無價,而是非常非常昂貴的(至少在台北),簡單地計算一下你會嚇到的:

就拿一戶1000萬的住宅來舉例好了,假設頭款300萬,跟銀行貸款700萬,以年利率2.5%貸20年,平均每個月的本息攤還約3.7萬元(有興趣可用這個網站試算看看)。如果同樣的房子用租的,以我居住的新店地區為例,租金僅約1.5萬元,等於這20年間,住在同樣的房子裡,買的人要比租的人多花費:(3.7萬-1.5萬)(12個月)(20年)+300萬頭款 = 828萬!換句話說,租房子的人在這段期間內,雖然可能冒著被迫搬家的風險,也無法任意在牆壁上釘釘子,或更換地板的顏色,但是會有828萬的差額可供利用。而買下房子自住的人等於多付出了828萬的「安定感貼水」,但實質上也只住在一樣的房子裡。

這「安定感貼水」值不值得呢?當然是見仁見智。如果心理明白這個成本,但仍覺得要擁有自己的房子,那至少當事人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但如果只聽到「租不如買」這類直白的建商口號,或是看到同儕都買了房子,就因此撂落去,真的就讓人捏把冷汗了。

另外我們也該想想,一般上班族光是付個頭款可能就把多年積蓄消耗殆盡,每個月除非薪水超過10萬以上,不然每個月的本息攤還也是可觀的壓力,萬一遇到景氣不好,工作出了問題,很容易就陷入腹背受敵,走頭無路的困境,擁有房子的「安定感」還剩下多少令人存疑。

迷思二:有土斯有財,買房子同時也是投資

到底是有土斯有財,還是「有財斯有土」呢?這是個很耐人尋味的問題!古人會有這句話,是因為土地在農業社會是主要的生產資本,頭戴瓜皮帽的員外們把土地租給佃農耕種並收取地租,就像現在的收租公收租婆一樣,這確實是個好投資,但前提是,員外跟收租婆自己都已經有房子住了,土地(或房屋)對他們而言,純粹是個生財工具,而非庇護所,這是和一般人不同的地方。

或許你會說,將來我把房子賣掉可以賺取上漲的差價。好吧,姑且不論房子也有折舊或是跌價的風險,就算你的房子真的在幾年內暴漲了一倍,你把它出售大賺了一筆,接下來你和你的家人要住哪?如果你想住在同樣的地段,因為所有的房子都上漲了,所以理論上你還是只能買到類似的房子,那一開始又何必賣呢?所以你剩下的選擇只有下兩個:

一是去偏遠地段買便宜房子,手上可以握有盈餘,但這是你犧牲生活的便利性和熟悉環境所換取的,很難算是投資上的獲利。二是買掉房子後,在原地段租屋,這樣在我看來也不盡合理,若一開始就用租的,並且好好理財,說不定現在手上閒錢更多。

乍看之下,房價上漲會帶來利潤,似乎是個好投資,但請別忘了,靠房地產投資致富的人不會只有自己住的那一間房子。

迷思三:房子是資產,付出的房貸終究是自己的

在會計學上,房子確實是資產沒錯,但在心理學上,房子絕對是負債。

關鍵就在於,你的資產(自住的房子)直到你賣掉的那天為止,都不會為你帶來任何收益。但你欠銀行的貸款,卻是毫不客氣地每個月吃掉你一大半收入,並持續數十年,你看野原廣志(蠟筆小新的爹)的苦臉就知道了,絕對是負債的啦!

當然啦,背債某種程度也算是強迫儲蓄,有激發人類潛能的效果。藝人周思潔因為事業失利,背負可觀的債務卻成功走出事業第二春,成為優秀的講師。但我想說的是,真想強迫儲蓄,其實有不少的理財工具可以達成,像是零存整付或是購買保本商品等,這些資產的流動性都比房子好太多。若是想激發自己的潛能,我認為多生幾個小孩效果可能更顯著!

迷思四:買戶房子當房東,租金會自己養房子(付貸款)

我第一次知道這個概念是在「富爸爸窮爸爸」這本書裡。作者提到,如果有能力付出自備款,就可以買間房子然後租出去,因為租金收益會高於房貸支出,所以就會產生正向的現金流,成為所謂的被動收入。當時我對這個概念興奮不已,可是稍稍作點功課就發現,這樣「租金高於房貸」的現況在台灣是極端罕見的,僅有少數幾種狀況有機會靠出租房子賺到所謂的被動收入:

1. 房子是現金買的,貸款很少或根本不貸,租金收益算起來有可能比定存要高;

2. 租黃金店面

3. 將住宅重新裝潢,切分成許多小單位,分租給上班族或學生

即使如此,也得確保出租率夠高才行。台灣的房市是個高效率市場,也就是說大家都玩得很精了,類似逢甲商圈這種出租率超高的地方,劉媽媽這樣的炒手早就布局了。假設你是個上班族,要玩這樣的遊戲還是想清楚比較好。

但富爸爸難道是鬼扯嗎?其實不是,至少在美國,這種「被動收入」是真的賺的到的。我們都知道美國人不太儲蓄,有意願存一大筆自備款的人不多,而且在置產觀念上不像華人這麼有執念,一般說來,他們的租金確實超過房貸不少,只要手上有自備款,買戶好的物件然後出租,確實是個不錯的投資。

迷思五:居住的權益 = 買自己的房子

看完上面四個迷思,你可能會想,那我們小老百姓怎麼辦,我們也有居住的權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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