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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8

不動產實價登記 平均地權修正 內政部扮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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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決議,內政部提出「平均地權條例」及「地政士法」修正案,不動產改採「實價登錄」,即將送行政院審查。如果政院接受內政部版本,這將是房地產資訊

透明化的重大改革,政府可以建立房地產交易價格的資料庫,打破業者哄抬的假資訊,保護消費者權益。

由於平均地權條例草案與先前已送立院審查的行政院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案24條之1「去識別化」、「區段化」登錄的方式不同,有所衝突,所以內政部在「平均地權條例」及「地政士法」修正案中特別說明,後續等立法院同時審查上述3個法案時,將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的相關條文內容修改為「實價登錄」,讓3法的法律條文一致。

大台北等特定地區房地產飆漲的部分原因來自業者以不實價格哄抬,讓消費者吃大虧,因此學者、民間團體要求資訊應透明化,立委陳節如賴士葆、吳育昇提出「平均地權條例」及「地政士法」修正案,採「實價登錄」,立法院內政委員會4月初審時,內政部長江宜樺在立委的追問下,正面回應表示「與內政部精神一致」。

當時內政委員會即做成決議,內政部、行政院要參考立法院的決議,提出「平均地權條例」及「地政士法」修正案,在本會期結束之前送立法院審查。

現行「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及「地政士法」規定,土地及建築物的所有權移轉時,要申報土地及房屋的「移轉現值」,亦即以「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登記。

內政部地政司在5月分邀集地政士公會、鑑價師公會及相關機關團體開會,提出甲案「實價登錄」及乙案「去識別化、區段化登錄」2個版本,結果大多數的業者都贊成甲案。

地政司考慮到這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的「區段化、去識別化」登錄不同,於是把開會紀錄及2案併呈,送請江宜樺決定。

最後,江宜樺只選擇甲案,「以實際買賣的成交價格,詳細的地號或門牌號碼登錄」,送給行政院審查。 唯立法院本會期將在今(14)日結束,所以這2個修正案勢必等下個會期才能送到立法院審查。

內政部表示,房地產資訊不應該被業者操縱,例如,奢侈稅6月1日上路,房仲業及建商都說,房地產已經回穩,奢侈稅對房地產影響有限,暗示消費者要趕快去買,此言是否為真?等上述法律修正案獲得立法院三讀通過,房地產的所有權移轉時,要做實價登錄,政府可以掌握正確的交易價格資訊,將可駁斥市場不實傳言。工商時報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房產決定採實價登記 重大決策影響大

不知道是媒體將政策寫得太快,還是讀者解讀新聞的方法有誤,總覺得政府政策一直在變來變去,不知道要相信哪一條。

趁著這波修法的民氣可用,立法院及行政院迅速地將相關法條審議排入進度,雖然立法院這個會期還排不進實價課稅修法案,但是下個議題應該就會進入程序,但內政部跟行政院似乎不同調,讓人看了霧煞煞。

為配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決議,內政部提出「平均地權條例」及「地政士法」修正案,不動產改採「實價登錄」,即將送行政院審查。內政部版本中,「平均地權條例」及「地政士法」修正案中,採”實價登錄”,而行政院版則是「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案24條之1「去識別化」、「區段化」的登錄方式。

行政院版之所以會有去識別化及區段化的登錄方式,主要是為了消除民眾疑慮,民眾會擔心,未來如果實價登記,清楚記錄每一筆交易資料,政府是否會以此作為課稅依據,所以才要將登錄的資料加以處理;但是在實務上,登記的資料本來就該完整,耗費龐大人力物力的登記,才有實質意義。如果去識別化及區段化登錄,只是未了取得成交價格,成本實在是太大了。

所以目前最新的結論是,後續等立法院同時審查上述3個法案時,將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的相關條文內容,修改成與「平均地權條例」及「地政士法」相同的「實價登錄」,讓3法的法律條文一致。所以,之前行政院信誓旦旦的去識別化及區段化,又將不會被採用了。也就是說,未來房屋買買交易登記,將採實價登錄的方式,買賣價格是多少,就登記多少,清清楚楚地。

這樣好不好?現在還很難說,政府為的是了解房價變動,以防建設及房仲業者胡亂提供市場資訊,紊亂了房市。舉例來說,以後如果仲介公佈房價節節上漲,內政部就可以自行核算是否如此,也許房價根本不動,甚或是明明在下跌中,以正社會視聽。

只有這樣嗎?只給政府用嗎?是否也開放給一般民眾使用交易價格查詢,才不會被業者所左右,房價透明化之後,市場會有何變動及影響,民眾、政府及業者要如何因應,新的制度下、新的資訊結構,這對買賣雙方有何改變與影響?把這些想清楚,是一套完整的計畫,才能避免落入「政策議題化」的口實中。






原文:
住展房屋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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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透明化 房屋實價登錄 政府的責任



名家觀點/房價實價登錄政府的責任,奢侈稅(特種銷售稅)將於6月1日上路。市場上的泡沫已大大縮減,尤其是投機交易的部分,基本上已經杜絕,大部分地區房價略有回落。奢侈稅還沒有開徵,已達到原來稅制設計的目的。


房價不透明,房市難健康
奢侈稅之所以有效,重點在依市場交易價格(實價),一年內轉手課15%,兩年內轉手課10%。這一次財政部,不畏艱難,採用實價為基礎來課稅,值得肯定。財政部認為奢侈稅打擊面不大,大概就是2萬多戶,因此有把握可以推行順利。

但財政部對於未來是否能夠全面性的採用實價當成稅基,仍然多所保留。有鑑於此,立院也開始檢討實價登錄制度相關的問題。

目前提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有國民黨、民進黨和行政院三種版本。國、民兩黨傾向房價實價登錄,但為保護個人隱私,供查詢或利用時則去除門牌、地號等私人資訊,且申報價格不會作為課稅依據。

但政院版規範登錄時僅需提供成交案件的「區段」資訊。內政部原則上支持實價登錄方向,但涉及個人隱私法,認為還需審慎考量做多大程度的介入。實價登錄可以避免人為哄抬喊價,對消費者更有保障,購屋可更安心,和奢侈稅性質完全不同。

消費者能從登錄的資訊中,得知想買的房子的前一手,甚至前幾手的交易價格,對於該用多少錢買進,心裡會更有譜,不用擔心屋主或仲介業者居中哄抬價格,把自己當肥羊。價格都透明化後,相對就沒有炒作、哄抬價格的空間,購屋者在議價時會比較有優勢。

但也由於房屋價格透明,賣方的獲利空間就會相對有限,但這有助於防止房價泡沫的產生。有人擔心透明化,會使買、賣雙方的財產等隱私曝光或被稅捐機構查稅等,因此要求政府提供完善的配套措施。適度的配套是應該要做,但絕對不能因噎廢食。

而且很多國外先進國家均早已將實際成交價格透明化,包括美國、香港、新加坡等等。連大陸目前都採成交價格實價登錄,美國甚至上網都可查,因此內政部的「區段」資訊及政府大程度的介入,實在沒有必要。

另外,有人認為香港的房市最透明,但近年香港的房市漲最多,現在甚至成為世界上房產最貴的都市。有關這樣的論點,有必要釐清。

香港房價近年上漲的主要因素是所得大幅提高(香港人均已經上3萬美元),在熱錢和低利環境,促成房產投資成為香港的全民運動。另一個關鍵因素是香港允許大陸富豪置產長住,也因此演變成陸客炒房。

可是台灣不同。我國目前雖然允許陸客可以買房,但一年頂多只可以居住四個月。

公司買房,也是以員工宿舍為目的。以台灣的政策氛圍,未來還可能更嚴格。大陸富豪要做像在香港一樣的事,有一定的難度。因此不宜混為一談。

倒是,台灣一旦建立實價登記系統,未來政府對房市的控管就會有更多的工具。奢侈稅之後,如果社會仍然覺得大台北的房價過高,房價所得比超過一般人們的負擔,政府可以考慮進一步的租稅政策。

例如,不同地區給予差別稅率。對於過於熱門及擁擠的地區課較高的稅率;對於郊區,人口稀少的地區,降低稅率。這樣將有助於城鄉發展的平衡。政府也可以對坪數過大的豪宅,課以豪宅稅。這對伸張居住正義,解決社會貧富不均的問題,也有莫大幫助。

房價透明、實價登錄,是現代社會必須做到的,政府責無旁貸。

(作者是台大經濟系教授、國政基金會財政金融組召集人)

【經濟日報╱林建甫】201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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