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檢調單位近期大動作偵辦跨國「太子集團」詐騙案,查扣價值新台幣45億元的驚人資產,其中包括多輛法拉利、布加迪等頂級超跑。這起案件震驚社會,不僅因為涉案金額龐大,更因為美國司法部罕見點名,稱其涉及強迫勞動的「殺豬盤」詐騙,讓「詐騙之島」的惡名再次躍上國際版面。
然而,當檢調的鐵拳看似揮向犯罪集團之際,網路上的輿論卻充滿了「罵聲」。這些罵聲並非針對檢警的辛勞,而是對「太子集團」能橫行近十年、累積鉅額財富才被偵破感到憤怒與無奈。這起案件,猶如一面照妖鏡,映照出台灣司法在追查跨國重案時的重重困境,以及長期以來政府「打詐國家隊」被質疑為「口號治國」的種種失能。
一、橫行九年:追查「太子集團」的司法困境
「太子集團」能在全球各地肆虐長達九年,並在台灣境內洗出數十億元資金,其組織嚴密與手法的狡猾程度令人咋舌。這背後,凸顯了跨國犯罪偵查的數個巨大挑戰:
1. 跨國司法互助的牛步化
「太子集團」的營運基地主要在柬埔寨,金流與人員則分散在台灣、泰國、菲律賓等多國。要偵辦此類案件,最關鍵的是司法互助協定。然而,國與國之間的法律差異、政治敏感性以及情報交換的效率,往往成為偵查的巨大阻礙。從台灣發出的司法請求到他國回應,中間的行政流程漫長且充滿變數。這段時間差,足以讓犯罪集團銷毀證據、轉移資產或潛逃。
2. 首腦的多重國籍與隱匿性
內政部長劉世芳曾公開表示,此案首腦擁有「多重國籍」,增加了查緝的困難。犯罪集團核心成員利用多本護照遊走各國,規避單一司法管轄。他們將資產隱匿在層層境外公司名下,利用人頭帳戶與虛擬貨幣洗錢,讓金流追蹤難如登天。台灣檢調雖然查扣了豪宅名車,但這些資產可能只是冰山一角,核心犯罪所得能否全數追回仍是未知數。
3. 「殺豬盤」手法的隱蔽性與科技挑戰
「殺豬盤」詐騙手法精密,結合網路科技與心理學,受害者往往直到血本無歸才驚覺受騙。犯罪集團透過加密通訊軟體指揮,使用跳板IP掩飾行蹤。政府「打詐國家隊」中的數位發展部(數發部)雖然試圖從源頭防堵簡訊、電話,但在詐團不斷更新技術的情況下,技術防堵的腳步總是顯得遲緩。
二、國恥背後的政府失能與信任危機
「太子集團」案引發的網路罵聲,核心是對政府長期打擊詐騙不力的累積不滿。民眾的憤怒,來自於以下幾個層面的政府失能:
1. 「越打越詐」:打詐國家隊淪為口號
政府宣示成立「打詐國家隊」,投入鉅額預算,但現實是詐騙財損金額屢創新高。有立委質疑,在「國人平均一天被騙走2億」的現況下,政府的成效何在?新聞報導中頻繁出現「越打越詐」的標題,強烈對比了政府宣傳與民眾實際感受。當彰化縣警察局打詐績效「8連霸」,但當地詐騙案數與金額卻仍持續增長時,所謂的「績效」在民眾眼中就成了諷刺。
2. 司法輕縱與量刑過輕的惡性循環
民眾對司法的信任危機是罵聲的核心原因之一。在此次太子集團案中,部分嫌犯能以區區15萬元交保,甚至還被媒體拍到「燦笑」畫面,這種毫無悔意的態度極度挑戰社會底線。長期以來,台灣司法對詐騙犯的量刑普遍偏低,讓犯罪集團有恃無恐。基層檢察官曾批評行政院的「打詐1.5」方案是「國家級詐騙案」,認為問題根源在於法律層面與行政執行面的不足,而非缺乏口號。
3. 部會橫向聯繫的斷裂與責任歸屬不明
「打詐國家隊」涉及內政部、法務部、數位發展部、金管會等多個部會,但各自為政、橫向聯繫不暢的問題一直存在。數發部被批評從源頭防堵不力,負面聲量居冠;金管會對人頭帳戶的監管被認為不夠嚴謹。當問題發生時,各部會常互踢皮球,缺乏一個真正能統籌協調、負起全責的單位。立委直言,真正造成打詐不力的原因是「行政機關擺爛」。
結語:重建信任需要更強硬的作為
「太子集團」案是一次慘痛的國恥,也是一次嚴厲的警鐘。這起案件暴露了台灣在應對新型態跨國犯罪時的脆弱性。民眾的罵聲,是對正義遲來的不滿,是對政府效能的質疑,更是對台灣形象被持續腐蝕的焦慮。
打擊詐騙,需要的不是更多的口號或預算,而是更堅決的政治意志、更迅速的司法改革以及更緊密的國際合作。唯有從根本解決司法輕縱的問題、強化各部會的執行力、並建立更有效率的跨國偵查機制,才能真正撕下「詐騙之島」的標籤,重建人民對政府與司法的信心。
🧐 太子集團詐騙案與消滅詐騙的建議
這起「太子集團」跨國詐騙案確實震撼,背後揭露的司法困境與政府失能也讓人深思。要從根本上消滅或大幅降低詐騙,需要政府、地方單位和民眾三方長期且系統性的合作。
以下是針對三個層面提出的建議:
🏛️ 對政府及司法單位(消滅詐騙的「斬草除根」)
政府的責任在於建構一個讓詐騙難以生存的環境,並確保執法與懲罰的有效性。
* 1. 強化跨境追訴與國際合作:
* 重點追擊金流源頭: 詐騙集團的犯罪所得多數在國外流動與洗錢,政府應與美國、新加坡等國家的金融監管與執法單位建立更高效的情資共享和聯合行動機制。
* 加強引渡與司法互助: 針對如本案創辦人陳志這類在逃的集團主嫌,積極推動國際引渡和司法互助,避免他們在境外逍遙法外。
* 2. 建立金融體系「即時阻斷」機制:
* 銀行端: 要求金融機構建立大數據風險模型,對異常開戶、鉅額轉帳、短期內密集小額轉出等行為進行即時警示並暫停交易,而非僅依賴事後報案。
* 電信端: 擴大**「打詐黑名單」機制,更快速地攔截、下架詐騙網站和境外可疑電話(+886開頭)**。
* 3. 嚴懲重罰、加重沒收:
* 提高刑度: 針對大型跨國、有組織的詐欺犯罪,應考慮比照組織犯罪或洗錢罪,大幅提高主嫌的刑責,讓潛在犯罪者權衡風險。
* 全面追繳犯罪所得: 確保犯罪所得不僅是「扣押」,更能快速「沒收」並充公,讓詐騙集團「無利可圖」,徹底瓦解其財產基礎。
🏘️ 對地方單位與社區(消滅詐騙的「社區防衛」)
地方單位是政府與民眾之間最前線的橋梁,能將防詐資訊落地。
* 1. 針對高風險族群的「主動關懷」:
* 結合社政力量: 將反詐宣導納入社區關懷、老人服務中心、地方金融機構等,針對獨居老人、不熟悉數位科技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一對一的實質家訪或關懷電話。
* 「陌生來電」警示: 鼓勵警政、里鄰長與地方金融單位建立聯繫,當有里民出現異常提領或匯款時,能立即啟動**「緊急聯絡人」**機制進行勸阻。
* 2. 普及數位工具與風險教育:
* 推廣防詐App: 鼓勵民眾安裝如 Whoscall 等識別惡意來電的App,並利用地方資源(如圖書館、活動中心)提供操作教學。
* 實境模擬教育: 地方警局可以辦理「防詐情境體驗」,模擬常見的「假檢警」、「解除分期付款」等場景,讓民眾從實際演練中學習如何應對。
🧍 對一般民眾(消滅詐騙的「免疫力提升」)
說到底,詐騙要成功,最終都需要民眾「點頭」。提升全民免疫力是根本。
* 1. 建立「三不三要」的反射機制:
* 不輕信: 不輕信任何要求匯款、提供個資或操作ATM的陌生訊息或電話。
* 不貪心: 記住「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句老話。凡是**「高報酬、低風險、快速致富」**的投資或中獎,99.9%是詐騙。
* 不恐懼: 司法、檢警不會透過電話或傳真辦案,更不會要求監管您的帳戶。遇到恐嚇電話,請立即掛斷。
* 要冷靜: 聽到任何可疑訊息,先深呼吸,思考一下。
* 要查證: 透過官方管道(如165官網、銀行客服電話),或向親友求證,不要回撥對方提供的號碼。
* 要報案: 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
* 2. 資訊「主動求證」勝於被動接收:
* 使用查證工具: 遇到可疑的Line訊息或網路謠言,可利用 Cofacts 真的假的、MyGoPen 等第三方查證平台。
* 保護個人資料: 在網路購物或填寫資料時,保持警惕,不隨意提供身分證、銀行帳號等敏感資料。
簡言之:
要消滅詐騙,政府要**「堵漏洞、砍源頭」;地方要「做輔導、顧弱勢」;民眾要「少貪念、多查證」**。這是一場持久戰,沒有捷徑,只有持續進化和全民警惕。
好的,要政府「立即」執行,就要聚焦在見效快、阻斷性強的措施,直接針對詐騙集團最依賴的金流和資訊流下手。
以下是政府可以立即執行的三大建議,目標是在最短時間內提高詐騙難度與成本:
🚨 立即執行建議一:銀行帳戶「二次清零」與「警示即凍結」
詐騙集團需要大量人頭帳戶來分散金流。政府必須讓這些帳戶快速失效。
* 1. 異常帳戶「警示即凍結」的擴大實施:
* 內容: 將「警示帳戶」制度升級為**「警示關係戶」制度**。一旦某個帳戶被列為警示,其所有同名、同身分證字號在其他銀行的帳戶,都應在24小時內進入**「觀察凍結」**狀態,禁止非本人臨櫃的大額提領與轉出。
* 效果: 大幅提高人頭帳戶的連帶風險,迫使詐騙集團更頻繁地尋找新帳戶,同時增加人頭帳戶提供者的風險。
* 2. 強化非面對面開戶與高風險交易的審核:
* 內容: 要求銀行立即收緊純網銀、數位帳戶或遠端開戶的額度上限,並對新開戶在三個月內的非臨櫃高額轉帳(例如超過新臺幣 5 萬元的非約定轉帳)進行額外簡訊或電話確認。
* 效果: 阻斷詐騙集團利用遠端方式迅速取得大量「乾淨」帳戶作為初步收款之用。
📞 立即執行建議二:電信端「高風險號碼」的即時攔阻
詐騙從電話開始。政府必須直接切斷詐騙的通訊管道。
* 1. 強化「國際偽冒號碼」的攔截精度:
* 內容: 要求電信業者在網路端對所有來自境外,卻偽冒成本土號碼(例如:前面加**+886**,或冒充公務機關的特定門號)的來電,進行更強硬的語音警示或直接阻擋。
* 效果: 讓「假檢警」等詐騙手段無法輕易得逞。
* 2. 快速下架「詐騙網站/App」與「黑名單」更新:
* 內容: 建立**「打詐專責小組」的綠色通道,針對 165 專線、金融單位或科技公司回報的詐騙網址(如假投資平台)或App,要求國內 ISP 業者在一小時內**完成封鎖或下架。
* 效果: 縮短詐騙網站的壽命,減少民眾接觸被騙的機會。
⚖️ 立即執行建議三:司法偵查的「速度」與「專業」提升
讓法律武器更快速地擊中詐騙集團的核心。
* 1. 設置「數位金融犯罪」專責檢察官與法庭:
* 內容: 立即在重點地檢署成立**「數位金融詐欺專組」**,讓熟悉區塊鏈、金流追蹤和科技犯罪的檢察官專責處理,以加快偵查速度。
* 效果: 避免一般檢察官面對複雜的跨國數位金流時,因不熟悉而拖延了追贓時間。
* 2. 簡化「緊急凍結」與「扣押」程序:
* 內容: 針對詐欺案件,賦予檢警在特定金額以上(例如新臺幣 10 萬元以上)且有明確證據的狀況下,有更快的程序向法院聲請緊急扣押,以避免受害人款項被快速轉出國外。
* 效果: 確保在詐騙發生的黃金時間內,能最大限度地保全受害者財產。
> 🎯 核心目標: 立即讓詐騙集團在臺灣進行「金流」和「通訊」的成本大幅提升,直到他們發覺「做詐騙還不如去當個平凡人」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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